1993年,西藏批准设立羌塘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0年,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多年来,经过西藏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保护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藏羚羊种群数量已由原来的5至7万只,恢复到目前的20万只以上,野牦牛也已达到1万只,藏野驴由3万多头增加到9万多头,雪豹、盘羊、黑颈鹤等野生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
  各部门不懈努力 管护力量不断加强
   保护区覆盖了安多、尼玛、双湖、日土、改则、革吉、噶尔7个县,总面积29.8万平方千米,属于高原荒漠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目前我国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也是我国25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被誉为“气候稳定器”和“高寒生物种质资源库”。但同时,保护区也是生态敏感性的典型代表区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破坏,极易引起大面积草场退化、土地沙化,对我国西北地区乃至东南亚的生态安全构成威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羌塘自然保护区,对于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保护区设立20多年来,经过西藏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管护力量不断加强,科研监测水平逐步提升,依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各项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区域内高寒荒漠、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持了稳定,植被盖度不断增长,有效遏制了草场退化、土地沙化趋势,发挥了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20多年来,保护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藏羚羊种群已由原来的5至7万只,恢复到目前的20万只以上,野牦牛也已达到1万只,藏野驴由3万多头增加到9万多头,雪豹、盘羊、黑颈鹤等野生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生物多样性得到了进一步保护。
  在此期间,西藏研究部署了作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之一的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了使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分局、管理站三级管理体系全面建立,网格化站点,全面形成专业与群众相结合的管护模式。保护区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全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及西藏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积累经验,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目标;确定了建立健全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分局、管理站,充实管理点基层管护力量,完善保护区管理制度等改革任务。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引导牧民向生态卫士转变
  改革试点期间,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分别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单独设立了保护区管理机构,充实了人员力量。同时,规划建设管理站,配套交通、监测等设施设备,聘用农牧民专业管护员;邀请武警森林部队和森林公安教官、保护区管理专家对聘用的专业管护员开展了军事化训练、自然保护区管理知识等培训;制定《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牧民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业管护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专业管护员职责、建立了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各项配套具体规章制度已制定实施。
  记者了解到,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凸显,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保护区实现了保护管理从松散管理到严格管理的转变;保护区从开放式管理到封闭式管理的转变;专业管护员从普通牧民到生态卫士的转变。
  管理站投入运行以来,780名专业管护员全部上岗,累计巡护5.47万人次,巡护里程258.4万余公里;拆除野生动物重要迁徙通道上的网围栏9.56万米,救助珍稀野生动物420只(头);检查过往车辆2.35万台次,阻截非法进入保护区46起406人次。保护区得到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保护,生态系统保持稳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