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可以创造保护与发展双赢的局面。”12月18日,在解读近日生效的《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简称《规划》)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副市长史育斌表示,将构建适合于拉萨名城发展的整体框架。

  据悉,拉萨已列入中国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拥有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等世界文化遗产。同内地许多名城一样,拉萨也面临着处理好城市改造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系的压力。

  据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巫鑫瑞介绍,拉萨历史城区是传统城市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和机关企业用地集中,过高的人口密度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交通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容量、治安管理等方面都造成一定压力。

  巫鑫瑞表示,《规划》系统总结北京、上海、平遥等中国其他历史文化城市的经验做法,推动老城范围内大型批发市场、行政办公、工业仓储等非核心功能逐步外移,相应带动人口疏解,同时在最大限度保留原有历史风貌、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对破损、失修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并学习故宫经验,探索历史建筑保护与合理开放的有效衔接。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张刚强介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了部级专家审查会,邀请国际文物保护专家提供咨询和指导,明确在拉萨历史城区内不搞大拆大建,突出西藏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坚持和传承已有的传统格局和景观风貌,严格控制建筑风貌与高度。

  “涉及《规划》活动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依规地执行。”张刚强表示,在具体管控措施上,还将进一步推进下级规划的完善修订,加强相关地方性立法工作,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专门机构,打造拉萨名城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