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发展模式、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步伐,日前,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自治区计划投入1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确定了首批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截至目前,在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中,完成总体规划的有17个、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17个、完成城市设计的有11个、完成实施方案的有8个、完成建设规划的有6个。

       按照《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规划先行、突出特色,保护生态、和谐发展,项目带动、完善功能,产城互动、强化支撑,强化管理、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均将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要求,即特色小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生态宜居建设成效明显、城镇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并将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突出绿色生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