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党校联合举办的《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暨文物法规培训班在西藏自治区党校开学。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泽仁出席开学典礼仪式并讲话。来自西藏自治区全区文保、民宗、建设系统的50名学员将在9天时间内深入学习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提高依法保护、管理文物的能力。

  多吉泽仁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通过依法行政来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多吉泽仁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法律赋予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公安、工商、海关、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护文物的重任,依法加强自治区的文物保护工作。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尼玛次仁在开学仪式上详细介绍了西藏自治区贯彻执行文物法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并就下一步学习、贯彻文物法规进行了部署。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厅、建设厅、财政厅、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培训班开学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