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西藏自治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逐步解决因白内障致盲问题,并减轻白内障患者家庭的就医负担,西藏自治区制定了《2009年西藏自治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今年,由西藏自治区残联牵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将对区内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并选出2000例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及时进行复明手术。手术由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此次项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与自治区残联根据各地(市)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白内障患者分布情况、防盲治盲工作基础、“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执行情况,确定了2009年度项目手术数量分配。其中,拉萨市340例,山南地区240例,日喀则地区500例,昌都地区440例,那曲地区300例,阿里地区60例,林芝地区120例,共计2000例。各地(市)卫生局、残联将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分配的手术任务数量。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残联将“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其他白内障手术项目和日常防盲治盲工作相结合,针对医疗资源分布和质量、目标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经济状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整合资源,将会重点抓好本项目,提高本项目实施的效果和效益,确保目标人群受益,努力提高我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西藏自治区各地(市)成立的相应组织机构,将于近日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残联签订项目协议书,随后正式启动该项目。
凡是贫困白内障患者,一旦符合条件,将及时进行手术。此次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的医院已经确定,主要有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拉萨市人民医院、昌都地区人民医院、林芝地区人民医院、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日喀则地区藏医院、山南地区人民医院、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日喀则地区江孜县、亚东县、定结县、萨迦县、定日县、仁布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南木林县卫生服务中心,昌都地区洛隆县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定点医院主要负责本辖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
目前还不能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地区,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将组派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赴当地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