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实施,在西藏自治区涉及的范围有昌都市芒康县、江达县和贡觉县。森林管护一直是西藏自治区“天保”工程的重中之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获悉,西藏天然林保护工程自“十二五”以来,工程区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16.5万亩,全面停止了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并配备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对天然林常年实行严格的管护,工程区内无乱砍滥伐现象,无森林病虫害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济结构也得到了调整。
西藏农牧民自用材年均采伐量 远低于国家标准
“去年,西藏自治区共完成了3.3万亩的建设任务。”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天保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中江达县封山育林1.2万亩;贡觉县封山育林0.83万亩、人工造林0.3万亩;芒康县封山育林0.87万亩,人工造林0.1万亩。通过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使工程区内植被不断增加,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了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天保”工程自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在通往林区的交通要道建立管护站卡等措施,严格群众自用材管理。“目前,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自用材年均采伐量控制在17万立方米,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81.1万立方米的标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天保办相关负责人说。
以林下资源开发为依托 大力发展林下产品深加工
据悉,去年西藏自治区结合自身森林资源和管护人员特点,在工程区3县配备了5165名管护人员,对1915万亩天然林按照“三定、五包、六无”的要求进行管护,其中江达县685万亩、贡觉县338万亩、芒康县892万亩。并且签订了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森林管护责任及造林地的管理落实到山头、地块、林班、小班,落实到人头,由于管护到位,截至到目前工程区内还未发生过乱砍滥伐、乱捕乱猎等现象,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虽然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也有不少问题存在,因此,今年我们将会扩大与内地的交流,引进适合西藏自治区天保工程建设的人才和技术。”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天保办相关负责人说,此外,还会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届时会聘请相关林业专家,向管护人员及当地农牧民群众进行林业法律法规、森林管护相关规章制度、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此来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素质。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2016年西藏自治区还将进一步积极培育工程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前我们也有在做林下资源开发工作,今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建立新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以林下资源开发为依托,狠抓林下产品深加工,比如林下菌类、林下药材等。”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天保办相关负责人说,同时,还将会加大经济林基地的建设,并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使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成为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样一来在保护的基础上,还可以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