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西藏自治区将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初步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和生态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初步建成环境在线监测、在线监管、环评审批、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智能化平台系统,逐步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
据了解,到2020年,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将取得显著进展,西藏自治区林草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受保护区域面积比例将达到35%,退化土地恢复率将达到50%以上,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优良状态,单位GDP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达到国家要求,县城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将达到100%,主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100%以上,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废旧放射源收贮率将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西藏的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和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西藏自治区环保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美丽西藏战略目标,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现代化、信息化和绿色化,以维护优良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线,着力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实施分区分类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着力为各族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和优质的环境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