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将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 条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到地图上、地块上,实行动态管理,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
2015年,青海省将以生态保护第一理念指导当前与未来的林业发展,主动把林业放在新常态的大格局下去考量、去谋划,适应新常态,创造新优势。要切实把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项目确定、工程实施、执法监管等各个方面。2015年将开展青海省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服务功能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修改完善《青海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综合报告》等,开展成果申报评价,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初步建立森林、湿地、荒漠等监测评估体系。完成青海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全省林地变更,以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
同时,青海省将划定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 条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地抓好林业治理法治化,确保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围绕保护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严守生态底线,严格保护、严格监管,依法及时有效查处、纠正违法行为。开展全省征占用林地定额、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落实好全面保护年各项工作举措,加强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的建设管理,完善制度,挖掘特色,打造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