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近日发布的西藏高原环境变化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西藏仍然是生态环境最良好的地方之一。报告从气候、水体、生态系统、陆表环境、人类活动影响等六个方面,综合评估了从过去2000年到未来100年高原环境的变化。
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明确西藏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切实推动环保事业发展,西藏自治区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制定颁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规章,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法制保障。
近年来,国家每年投入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达100多亿元。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湿地保护区面积达430.80万公顷,占全区自然湿地的三分之二。藏羚羊、野牦牛、黑颈鹤等125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和1200个西藏特有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江河湖泊水质优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是除南极和北极之外,地球上最洁净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