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文化部确定要在全国建设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目前,全国已建设4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也就是说,2010年作为“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还有6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可以申报。据悉,目前各省市正在加紧申报工作,拉萨市也不甘落后,力争申报国家级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成功。13日,拉萨市文化局组织自治区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就《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进行了论证,此举标志着拉萨市申报国家级拉萨河生态文化保护区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

            国家级保护区现在申报时机已经成熟

        “拉萨市文化产业的兴起,旅游业的快速持续发展,需要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支撑。”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刘建敏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要“使西藏成为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而拉萨作为藏文化的核心区域,拥有独特而丰富的文化资源,必须对其进行梳理,纳入统一规划、整体性保护和开发利用,现在申报国家级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时机已经成熟。

        拉萨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拉萨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可以整体提升拉萨的城市品位,使区域经济发展更富有文化内涵,社会环境更富有文化韵味,城市形象更突出文化个性,扩大其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拉萨游览观光。申报成功后,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可以得到国家资金的扶持,挖掘出更多的生产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施惠于更多的传承人,带动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盘活更多的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品的种类、数量和品质,形成集团化、规模化、生态化的文化产业体系,创造丰富的经济价值。

        选择区域和项目先行开展试点保护工作

        根据《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拉萨市将开展对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现状及传承人的全面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档案,建设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数据库,为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依据规划纲要,编制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各行政区划的保护规划、各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规划及实施细则等。试点建设是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中心工作,拉萨市将采取自愿、专家调查论证、政府批准支持、社会参与投入的办法,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和项目,合理布局,分级管理,先行开展试点保护工作,为保护区整体工作的推进提供经验。重点关注对保护区整体工作推进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进行政策与资金的特别支持和资助,使其产生良好的工作效果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为保护区内民众自觉参与保护工作创造条件。

        根据实施方案,今明两年,是拉萨河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启动、试点阶段;2011年至2015年是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是规范、交流、推广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