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4.14”玉树地震对我州受灾地区饮用水造成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饮用水,由四川省环保厅和甘孜州环保局组成的灾后应急监测工作组于4月18日--21日对石渠县城及石渠县城以西的几个乡(镇)和沿金沙江洛须片区的几个乡(镇),及甘孜县、德格县、炉霍县等地的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了监测。
监测覆盖了石渠受灾最严重的真达乡、奔达乡、俄多玛乡、德荣玛乡、正科乡以及尼呷镇(县城所在镇)、洛须镇、阿日杂乡、长沙干马乡、虾扎乡、问波乡、起坞乡等12个重点乡镇。还对甘孜县、德格县、炉霍县等地的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了监测。
4月18日--21日的监测结果表明:蒙宜乡、真达乡、奔达乡、正科乡、洛须镇、俄曲河、翁曲河、温波乡、起坞乡、雅砻江水质、金沙江水质及甘孜县、炉霍县的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石渠县城、俄多玛乡、西区、德荣玛、宜牛乡、阿日杂乡、长沙干马乡、虾扎乡、新荣乡及德格县的饮用水源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Ⅱ类标准的要求。
从4月18日—21日的监测结果分析来看,“4.14”玉树地震对我州石渠县城及重点受灾乡(镇)以及甘孜县、德格县、炉霍县的水质未造成影响。工作组全体成员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前往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藏人文化网特约通讯员 林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