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玉树地震对石渠县的影响主要分布在石渠县城及石渠县城以西的几个乡(镇)和沿金沙江洛须片区的几个乡(镇)。这些乡(镇)的饮用水源以地下水为主。
针对这一情况,四川省环保厅灾后应急监测工作组和甘孜州环保局灾后应急监测工作组于4月18日--20日分两组对该区域的水质进行了监测。一组对石渠县城及西区和中区的各乡(镇)饮用水源水和地表水进行了监测,另一组对石渠县沿金沙江洛须片区的各乡(镇)饮用水源水进行了监测。监测覆盖了石渠受灾最严重的真达乡、奔达乡、俄多玛乡、德荣玛乡、正科乡以及尼呷镇(县城所在镇)、洛须镇等7个重点乡镇。其中:真达乡和奔达乡为地震烈度7度地区,俄多玛、德荣玛、正科3个乡,以及尼呷镇、洛须镇部分地区为地震烈度6度地区。
4月18日--20日的监测结果表明:蒙宜乡、真达乡、奔达乡、正科乡、洛须镇的饮用水源水水质及俄曲河、翁曲河、雅砻江的水质及金沙江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石渠县城、俄多玛乡、西区、德荣玛、宜牛乡及新荣乡的饮用水源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Ⅱ类标准的要求;同时16个样品采用发光细菌法检测其光损失均小于20%,其生物毒性均表现为无毒。
从4月18日—20日的监测结果分析来看,“4.14”玉树地震对石渠县城及重点受灾乡(镇)水质未造成影响。
(藏人文化网特约通讯员 林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