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这个概念,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于1983年提出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其内涵不断丰富,但有两个基本点却没有改变:生态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物,生态旅游的对象不应受到损害。目前以“走进自然、感受生态”为主旨的生态景区,成为人们度假休闲的好去处,日益受到都市人的青睐。但令人遗憾的是,有的地方在生态旅游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许多游客在旅游时并不清楚对保护环境负有什么责任,出现了一些有意或无意破坏生态的现象。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提供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对此,当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人将生态旅游视为一种户外休闲娱乐活动,或视为普通的景区旅游,对吃、住、行、游、购、娱传统旅游的6大要素要求较高,要求在旅游途中能够获得都市中的享受,气不喘、汗不出、泥不沾、雨不淋、日不晒就能观赏到世界顶级的美妙风光。为了满足这种物质享乐型旅游的需求,有的旅游开发商和旅游经营部门,热衷于在生态旅游景区内筑路修桥、架设缆车、增开车辆等,为游客提供交通便利,并大兴土木,修建宾馆、商店、饭店、桑拿、舞厅等服务设施,使生态旅游区成为“山沟里的都市”。这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更导致了生态旅游区景点的商业化、城市化和人工化,使一些自然美景和自然资源遭受到损毁。
还有,一些地方对是否适宜进行生态游缺乏精心周密的科学考证,盲目开发,将一些原本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强行建设成所谓的生态旅游区,其结果事与愿违,不但劳民伤财,更使林木、水源、植被、物种等遭受严重破坏。看来,“名不副实”的生态旅游危害实在大。
其实,生态旅游是科技含量很高的产业,发展生态旅游必须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这对于经营者来说,必须遵循“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开发促进保护”的原则。对景区要实行严格的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应禁止任何活动,缓冲区只允许进入从事研究观测活动,只有实验区才可允许从事旅游等活动;同时,要科学确定、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容量,把游客数量确定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这样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可促进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游客而言,参加生态旅游,要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见到鸟虫鱼兽不要去打扰,学会静观默察、敬天悯物,并通过摄影、写生、自然探究等活动,充分感悟和审美自然,不要随便丢弃果皮、塑料袋等杂物,不要攀登和折摘树木,不要污染水源,做到“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
热爱自然、保护生态、善待环境,这是生态旅游的应有之义。惟如此,才能使生态旅游拥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把那份大自然的原始美丽留给我们的子孙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