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三江源头地区的青海省近年来加大了保护高原湿地的力度,到目前全省已成功地在境内高海拔地区建立湿地类型或以湿地保护为主的自然保护区4处,湿地保护区总面积达15.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分布在青海高原上的各类湿地面积中已有八成以上被纳入自然保护区管理。
湿地被称为地球的“肾脏”。青海省是我国三大江河——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境内以河流、湖泊、沼泽为主的各类型湿地面积广大,这些湿地在维系当地生态、储藏高原水体、为高原珍稀野生动植物提供生存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暧和人类活动的加剧,青海高原上的湿地在近几十年内退化、萎缩现象明显。
为有效保护青海高原上的湿地资源,青海省在国家支持下先后实施了三江源、青海湖、可可西里、孟达等以湿地类型为主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并通过了隆宝、可可西里保护区二期建设工程的科研报告。这些工作对三江源地区、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以及祁连山河源和可可西里地区等青海高原上的重要湿地进行综合保护和恢复治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湿地生态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恢复。
近年来,青海高原上独特的高海拔湿地资源也成为世界湿地保护组织关注的重点,高原湿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国际湿地保护组织的支持。目前,青海境内已有 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等3块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当曲沼泽、约古宗列、星星海、年保玉则、果宗木查湿地和阿尼玛卿雪山、格拉丹东雪山以及哈拉湖、库赛湖、卓乃湖、托索湖等19处湿地被初步推荐列为潜在的国际重要湿地。
根据青海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青海省将在“十一五”期间投入巨资重点实施一批湿地保护和建设工程,其中的青海湖、可鲁克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等项目将于今年启动,有关保护高原湿地资源的立法工作也在加紧进行。通过一系列保护和建设工程,青海省计划到2010年时将全省30%的国土面积纳入湿地保护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