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个地方入选新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jpg门巴戏(错那县麻麻门巴民族乡)。(资料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遴选推荐工作,确定了拟入选的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和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并开始公示,西藏8个地方入选。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定结县琼孜乡牧村、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帕里镇四居民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洛扎县色乡色村、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洛扎县拉郊乡拉郊村、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南伊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另外,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下亚东乡、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错那县麻麻门巴民族乡、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以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为例,普兰镇所处的普兰县有着冈仁波齐、玛旁雍措、孔雀古城等著名景点(区),因此,普兰镇成了不少游客前往这些景点(区)的必经之路。同时,因其地处阿里地区最南部,普兰县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接壤,边境贸易也在此发展壮大,阿里地区外贸企业在此设立分支机构,自治区内外个体商户和外国客商纷纷到此经商,这里逐渐成为了西藏西北部对外贸易往来的一个主要口岸。

  据了解,此次遴选将乡镇纳入遴选对象,针对村和乡镇在发展乡村旅游中的不同定位和功能,分别制定重点村和重点镇(乡)遴选标准——对重点村遴选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制定了重点镇(乡)遴选标准。重点村遴选标准侧重于引导各地依托乡村自然文化资源和生产生活方式,挖掘乡村多元功能多重价值,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重点镇(乡)遴选标准侧重于引导各地发挥乡镇连城带村的衔接功能和要素优势,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旅游发展的区域中心,带动乡村旅游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助力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通道,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