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批准日喀则市拉孜县拉孜镇等3个镇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昌都市察雅县香堆镇热孜村等7个村为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
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村镇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西藏名镇名村评选工作依据原状保存程度、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等标准进行申报评选,涵盖是否反映本地区民族特色和风情,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等多方面内容。
此次评选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为日喀则市拉孜县拉孜镇、山南市浪卡子县打隆镇、昌都市察雅县香堆镇;西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为昌都市察雅县香堆镇热孜村、卡贡乡卡贡村、扩达乡岗泽村、荣周乡荣周村、吉塘镇亚许村,芒康县纳西民族乡上盐井村、类乌齐县类乌齐镇达郭村。
“按住建部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保护为主、延续文脉、科学组织’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专家学者认真编制和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规划,采取严格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乱拆乱建和盲目开发,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行为,有效保存和延续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信息和独特价值,切实保护好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西藏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