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林业局根据尼木县林业局的申请,下发了关于准予设立尼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尼木国家级森林公园共包括4个景区,经营面积6192公顷。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根据调查,认为尼木的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达到一级标准,森林风景资源权属清楚,管理机构健全,基本具备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条件,准予设立尼木国家级森林公园,定名为“西藏尼木国家级森林公园”。

尼木国家级森林公园包括吞巴景区、普松景区、尼木景区和泽南景区4个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