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西藏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对查漏补缺结果进行验收。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西藏社会用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西藏于11月28日开始在各高等院校、教育厅直属单位、教育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范围内开展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
此次检查整改的范围是,各单位的门牌、单位(学校)内经营商户店名、经营项目标示,单位(学校)内路识标牌、各类广告海报(含LED电子屏显)、各类宣传横(条)幅、公共场所提示牌等,“通过检查整改,最终要求做到藏汉文相匹配率达100%,使藏汉文大小比例严重失调问题基本消除,同时要求地名和路名标志用字基本规范。”自治区教材编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过整改活动,进一步增强西藏规范用字的意识,初步形成藏语文社会用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为藏汉文翻译、文字书写张贴比例布局、名称统一等情况,“对没有使用藏文,藏文存在错字、错拼、掉字、漏字、错译和翻译不完整以及地名、路名等标志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要进行认真重点整改。”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西藏此次整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1月28日至12月12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此阶段,将以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民族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使藏语文社会用字自查工作不留死角。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为西藏语言委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学校)藏语文社会用字规范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在12月17日至12月20日的最后整改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通过广播、刊物、宣传专栏等平台,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的意识,以良好的面貌努力营造良好、规范的藏语言文字使用环境。”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