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于2009年9月24日报经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4日,记者从拉萨市民政局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到,从明年开始,拉萨市新的地名将结合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拉萨市的实际情况来命名。同时,拉萨市新修道路将会先命名后修建。

“由于原来拉萨市地名规划管理体制不完善,以往许多道路开始修建时都是使用施工单位取的‘工程名’,大多不符合拉萨市的实际情况。在道路修建完工后,报上来要求命名时,拉萨市民早就熟悉了这些‘工程名’,想再改十分不易,导致地名规划总跟不上城市规划的脚步。”拉萨市民政局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今后,为更好地加强城市地名规范化管理,在道路修建之前,将结合拉萨市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进行命名,使地名不当、重复、错名的现象大大减少,地名“指明方位”的功能性大大增强。

“拉萨市内因历史等原因仍存在无地名现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无地名道路进行统计,并着手对其命名。”这位负责人介绍,同时,严格按照《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与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同步进行也可避免错名的出现。对拉萨市的道路命名也将尊重民族历史文化和传统习惯,保持地名的文化传承和相对稳定,尊重当地居民的习惯和愿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新的地名命名还将让市民参与。

为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规划地名管理,截止到10月13日,拉萨市民政局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城市地名规划工作对蓝天路、通站路、北京大道等5条道路进行了命名,对21个已建或在建公园进行了命名。同时,还对8个不符合《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的地名进行了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