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藏式家具产品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质量仲裁和贸易纠纷,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西藏藏式家具行业实际情况和标准化发展方向,制定了西藏地方标准《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
据了解,《藏式家具通用技术规范》规定了藏式家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标准适用于藏民族地区使用的藏式床、藏式组合柜、藏式茶几等家具,其它藏式家具可参照执行。按照规定,藏式家具有它自身产品特点。在外观上,藏式家具与普通民用家具主要区别在于:藏式家具上大多采用雕刻工艺和彩绘图案;在用材上基材为实木锯材和实木板材;在制造工艺上,以榫接为主,采用油漆饰面,无软硬质覆面等方法装饰处理。同时藏式家具产品必须符合《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要求。
藏式家具中所主要使用的木材名称(包括实木贴面藏式家具的基材)及人造板类别,其他木质材料名称及其使用部位,应与藏式家具标识及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一致;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加以必要的防护,防止污染、虫蚀、受潮、曝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