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精品战略,提高研究水平,促进藏学事业进一步发展繁荣,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展。

据悉,评奖活动申报参评的成果,应为1979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藏学类研究成果。首届“珠峰奖”评奖活动中申报过的参评成果,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再受理。藏学研究成果著作权人均可申请参评。曾获其他各种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影响参评。参评成果应该遵守中国宪法、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遵守学术道德。申请参评的成果,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表的具有创新性、符合学术规范的藏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和论文。参评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际标准书号的图书;(2)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3)有合法出版代码的电子出版物。参评成果的文种,限汉文、藏文、英文。个人文集不在申报之列;多人文章汇编而成的文集,只允许作者个人按论文单独申报参评。多卷本著作每套为一种,须全部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出版时间按最后一部出版日期认定。多卷本著作中有单独书号者可独立申报参评。系列丛书中的单本著作可独立申报参评。著作和论文中的一部分不得申报。申报参评者须为该成果的合法著作权人。著作权有争议且未妥善解决权属的成果,不予受理。已故著作权人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继承人。具名依据以该成果正式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多人署名者共同签名申报。每项参评成果只能申报一次,更改题目或对内容略作修改者视为同一成果。同一申报人每届每类奖项限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署名成果,可以合作名义增报一项;同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各类知识普及性、概况介绍性作品,内部书刊发表的作品等,不在参评之列。

申报者按规定时限填报《中国藏学研究珠峰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完整复件)一式三份。申报参评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申报评审表》可向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业务办公室函索,或登录中国藏学网(https://www. tibetology.ac.cn)下载。《申报评审表》内容主要包括作者情况、成果特点及以往转载、获奖情况等。申报者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在1000字以内。《申报评审表》用A4纸打印。填写完成后,与参评成果一并提交。申报材料受理期自2009年7月24日至11月24日16时止。

参评成果按汉文研究专著类、藏文研究专著类、汉文学术论文类、藏文学术论文类、英文研究成果类和基础资料成果类计六个类别,分别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他少数民族文种和外文文种成果待时机成熟后设立相应奖项。六类参评成果,每类分设一等奖2个,共计12项;二等奖4个,共计24项,三等奖6个,共计36项;各奖项总数为7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