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是我国第4个“文化遗产日”。今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全国各地将于“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以营造全民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和文博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决定将于6月1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仪式,将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中国文物博物馆事业杰出人物进行表彰,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颁发证章,为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古籍收藏单位颁证及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授牌。

6月12日至14日,文化部将在京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专场,展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的丰富内涵及独特魅力。此次展演汇集了全国10个省(区、市)的14个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涉及藏族、维吾尔族、羌族、基诺族、蒙古族、壮族、哈萨克族、朝鲜族、苗族、侗族、回族、哈尼族、土家族13个少数民族。参演的共有160名民间艺人,其中有1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龄最小的10岁,年龄最大的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