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拉萨风筝、拉萨甲水坊制作工艺等项目被列入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2008年,拉萨雪顿节、拉萨藏历年等23项传统文化被列入“第一批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2008年12月19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了“第一批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5大类23项。本次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23项中,有8项是今年新列入的,其余15项之前就已被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还没有列入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规则,首先是申报县级,而后市级、省(自治区)级、最后国家级,层层申报审批。但由于诸多原因,“拉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直到今年4月19日才正式成立。之前已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15项,至今还未被列入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说,本次23个推荐项目只有最新列入的8项需经拉萨市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决定是否正式成为“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余15项则无需评审。
据了解,申报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年限是每两年一次。由于拉萨市的这项工作2005年才开始起步,加上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陌生,一些堪称民族思想感情美丽结晶的艺术品种、传统工艺在悄无声息地消逝,尤其在农牧区,由于各类民间舞蹈、曲艺等都是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承,很多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失传。为加快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展步伐,相关单位决定将西藏所有市县的申报年限改成一年一次。
截至目前,西藏共建立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和墨竹工卡县3个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今后还将在西藏其它县市陆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使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以便更多的民族民间艺术得到保护、传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