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宣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拉萨市民认真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板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台上的民族民间工艺品
藏医药研制工具有近百年历史
6月14日是中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近年来,西藏自治区积极宣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取得了许多新的成绩。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加强对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加快名录建设,加大了传承和保护力度。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藏民族的文化记忆之路。
据悉,西藏自治区现有2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21项西藏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另有3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入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