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拉萨举行文物普查动员大会暨培训班开班仪式,正式启动西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西藏自治区文物资源十分丰富。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在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支持下,西藏自治区分别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文物普查,公布了大昭寺、布达拉宫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随后又完成了对全区2330多处文物点的调查登记。现在,西藏自治区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112处,市县级182处。
西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主要范围是全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普查。将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历史建筑、碑刻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数量和保存情况为重点,做好调查登记、拍照、测绘等资料登记、填报一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评估工作。
据了解,此次普查将广泛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实效性和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标准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