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拉萨市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拉萨市文化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拉萨市目前基本完成了对以前评定的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和尼木县塔荣镇两个自治区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项目的重新审核申报工作及新申报的曲水县的“牛皮船舞”、城关区娘热乡民间艺术团的“藏戏”、 城关区娘热乡民间艺术团的“朗玛”、城关区的“阿谐”、墨竹工卡县的“宣舞”、墨竹工卡县塔巴村的“陶瓷工艺品”、林周县的“热振锅庄”、尼木县的“吞巴藏香”八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新申报的八个项目的申报表、文字材料、申报光盘、申报图片等相关材料已准备就绪。
拉萨市具有独特的地理、自然、人文环境和数千年的文化传承,拥有多元化的民间文化艺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特色民间文化艺术丰富多彩、历史悠久,是西藏优秀文化艺术的宝贵遗产,同时也是中国民间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申报的8个项目是拉萨市独具特色,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产生积极影响,并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文化艺术,基本涵盖了拉萨市民间文化艺术的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