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下发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2007年将在全国启动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工作。并要求各地对2002 年以前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按照现行颁布的《办法》进行重新审核申报。目前,拉萨市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据拉萨市文化局负责人介绍,拉萨市独特的地理、自然、人文环境加上数千年的文化传承,使拉萨市拥有多元化的民间文化艺术。根据《办法》规定,凡是在当地广泛开展某种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并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及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县牗县级市、区)、乡镇牗街道)和社区都在命名范围之内。拉萨市加强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促进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和保护工作,为旅游发展提供民间文化支点。4月中旬,拉萨市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将上报自治区文化厅。5月10日,西藏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将统一向文化部申报。
据悉,自1987 以来,文化部在全国开展民间艺术之乡和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以来,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加热村觉木龙藏戏队获得自治区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尼木县塔荣镇的绘画、雕刻获得自治区级“特色文化艺术之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