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就业再就业新形势,自治区政府及有关就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双证制”,提高市场竞争就业能力。2007年西藏自治区就业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前职业培训,注重提高学历教育与工作岗位的衔接能力。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发放培训券”的方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劳动力市场需求大且符合自身特点的专业(工种)进行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对培训效果显著、培训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各类培训机构,及时兑现职业培训补贴。

  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西藏自治区对自愿申请到区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并联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近年来,西藏已与江苏、浙江等区外7省16个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就业服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西藏就业部门也将江苏、浙江两省的部分城市作为人才输出试点地区,积极协调这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用人单位到西藏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内地就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很多发达地区的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到党政机关工作,愿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就西藏自治区目前状况来说,许多党政机关的人员编制已趋于饱和状态。西藏高校毕业生必须面对这一现实,转变传统观念,学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为此,西藏自治区就业部门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培养,加大了培训力度。积极从收集到的岗位当中选出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进行培训,以提高其就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