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西藏后,你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是一种特别好闻的味道,那是藏香和煨桑;是一种格外熟悉的声音,那是大昭寺广场上磕头的人身体与地板的摩擦。”

  “你心目中的西藏应该是什么颜色?”

  “我认为西藏应该是那种独特的明黄色,给人阳光和力量。”

  这是盲人歌者周云蓬在拉萨的一家酒吧,对记者描述他心中的西藏。


周云蓬与笔者合影摄影:巫角

  18世纪的琉璃桥在夜色下熠熠生辉,从拉萨最古老的路边,飘出了最动人心弦的民谣。

  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的琴声呜咽我的泪水全无/我把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

  狭小的酒吧里,人群拥挤却安静。舞台上,一位身着绿衣,带着墨镜的长发男子抱着一把吉他端坐在椅子上弹唱。台下的观众静心聆听,人多却不嘈杂。歌者的声音简单干净,透露着对生命的感知。这就是盲人歌手周云蓬。仔细聆听,他的歌声中没有9岁失明的痛苦,流露出的是生命的坚强;没有四处流浪的奔波,折射出的是音乐的梦想;没有世俗的烦忧,饱含的是历经岁月的沧桑。


正在歌唱的周云蓬摄影:巫角

  关于西藏

  “许多人心中都有一个流浪的梦,一种离开的情怀,是背起行囊就出发,是仗剑走天涯。”2001年,周云蓬踏上了旅途,只带了一把吉他。“北京是一个大锅,煮着众多外地来的艺术爱好者,煮的久了,就想跳出去凉快凉快。”于是,从北京到西安、银川、西宁,走着走着就到了西藏,周云蓬这样说。

  “当时感情正是低谷状态,来西藏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能够希望高原的寒与冷能够为自己疗伤。”谈起来西藏的理由,貌似很简单。周云蓬在《中国孩子》唱到:

  去了上海苏州杭州/

  南京长沙还有昆明/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隔壁/

  那曲草原和拉萨圣城

  ……

  他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自己也没有想到接下来会是什么,而西藏又给他带来了哪些呢?

  2001年,周云蓬第一次与西藏邂逅。

  在登上唐古拉山的那一刻,他留下豪言:“我是世界壮丽的伤口,伤口是我身上奔腾的河流。”半路上他出现了高原反应,不得不在那曲下车休息。

  在那曲的那几天,他认识了藏族姑娘卓玛,卓玛帮周云蓬找了家酒吧,成了那里惟一的汉族歌手。归途中,周云蓬和卓玛失去了联系,但卓玛永远留在了他的诗句《今夜》中:“我想起卓玛,那曲的草原,有牛粪的香气……”

  到了拉萨,他找了一个酒吧唱歌,一住就是大半年。他喜欢八廓街的转经路,喜欢西藏的寺庙,喜欢酒吧里温暖的人情。“西藏是一个让人上瘾的地方,那里纯净朴实、远离尘嚣,尤其是佛教文化能让我平静下来。”

  “你来西藏后感受到的是什么?”

  “是一种特别好闻的味道,那是藏香和煨桑;是一种格外熟悉的声音,那是大昭寺广场上磕头的人身体与地板的摩擦。”

  “你心目中的西藏应该是什么颜色?”

  “我认为西藏应该是那种明黄色的美,给人阳光和力量。”

  在西藏,周云蓬还结识了一群特殊的朋友,这是他们间的缘分。“认识了西藏牧区的盲童孩子们,听到了他们那么纯澈干净的声音。”周云蓬专程来到西藏收集盲童孩子们的歌声,并将它们收录到他的第二张公益专辑《金色推土机》里面。周云蓬还与西藏盲童德庆玉珍、欧珠在成都东区音乐公园同台演出了一场极为感人的音乐会。

  周云蓬的修行,不在山上,不在庙里,而就在简简单单的生活中。他发起了红色推土机盲童音乐计划,策划出版了由国内众多音乐人无偿录制的双唱片童谣合辑《红色推土机》,唱片销售所得用于盲童公益事业。

  在酒吧演出现场,周云蓬与西藏盲童幼儿园的负责人吉拉嘘寒问暖。“那边缺物资么,盲童孩子们有没有特别有音乐天赋的?”当吉拉告诉周云蓬说有一个牧区男孩嗓音特别好时,他执意要去日喀则农村看望这个孩子。“对于我们盲人来说,这正的帮助不是物质,也不仅仅是一技之长,而是给予心理的力量。”


宇拓路上青塘酒吧内人群拥挤却格外安静摄影:巫角

  关于音乐

  常年迁徙,一直伴随周云蓬的是音乐。

  在歌曲《中国孩子》中这样唱到:“音乐不在空中,它在泥土里,在蚂蚁的隔壁,在蜗牛的对门。当我们无路可走的时候,音乐,愿你降临。”音乐给予了这个从9岁起就看不见阳光的孩子以能量与成长。

  周云蓬的音乐启蒙来自收音机里的邓丽君,“童年里,大街小巷飘荡着收音机和录音机的声音,大多是邓丽君的歌。”

  15岁开始学吉他,努力赠予他丰厚的回报。吉他不仅给他带来了面包和酒,还有丰富的生活。

  当他31岁踏上绿皮火车开始旅途时,音乐更是他精神的食粮。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当杜甫的《赠卫八处士》在他手中吉他伴奏下弹出,周云蓬唱出了专属于自己的味道。“这首古诗给我创作灵感,而读书是我这些年最大的收获。”至今,周云蓬还在坚持读书,唐诗宋词也是他的最爱。

  周云蓬把自己与小河、万晓利、野孩子、赵牧阳等人的音乐称为“新民谣”。在他看来,新民谣与校园民谣最大的区别就是带有强烈的草根性与社会现实感,因为“我们更多是在城市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环境中挣扎的人。”


周云蓬对生与死的态度摄影:巫角

  关于生与死

  一个人掉进水里,一定很狼狈;而一条鱼跳起来再落下去,就很优美。周云蓬的经历亦本如此。

  周云蓬1970年出生于辽宁省,幼年时因患眼病随母亲四处求医,这使他整个童年充满了火车、医院、手术室和酒精棉的味道。九岁时,他彻底失明。后来周云蓬开始读书并考上了大学。有了电脑以后,周云蓬还喜欢上“听书”,让电脑为他朗诵一部又一部文学作品。

  他说,“我到处走,写诗唱歌,并非想证明什么,只是我喜欢这种生活,喜欢像水一样奔流激荡。我也不是那种爱向命运挑战的人,并不想挖空心思征服它。我和命运是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形影相吊又若即若离,命运的事情我管不了,它干它的,我干我的,不过是相逢一笑泯恩仇罢了。”

  跟着周云蓬可以在他的故事里,温习我们自己的梦;可以在周云蓬的歌声中听到属于自己的远方。走一程,唱一程……

  延伸阅读:

  周云蓬诗集《春天责备》

  春天

  责备上路的人。

  所有的芙蓉花儿和紫云英,

  雪白的马齿咀嚼青草,

  星星在黑暗中咀嚼亡魂。

  春天

  责备寄居的人。

  笨孩子摊开作业本,

  女教师步入更年期,

  门房老头瞌睡着,死一样沉。

  雪白的马齿咀嚼青草,

  星星咀嚼亡魂。

  春天

  责备没有灵魂的人。

  责备我不开花,

  不繁茂,

  即将速朽,没有灵魂。

  马齿咀嚼青草,

  星星在黑暗中

  咀嚼亡魂。

  人物:周云蓬,男,1970年出生于辽宁,最具人文的中国民谣音乐代表。9岁时失明,15岁弹吉他,19岁上大学,21岁写诗,24岁开始随处漂泊。周云蓬的诗歌《不会说话的爱情》获得2011年度人民文学奖诗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