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一批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出炉不到两个月,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也已经认定。昨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认定为西藏自治区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被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分别是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饭店、西藏宾馆、西藏大厦、西藏自治区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西藏藏缘青稞酒业有限公司。“近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毕业生选择在企业就业的观念也不断增强,各类企业已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力量。在西藏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有利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吸纳所需专业人才,从而实现互利双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的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到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在此期间,见习单位要对见习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见习生生活补贴,同时还要接受当地劳动保障、人事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对见习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应优先录用。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仍未就业的均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函》、毕业证或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需要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