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印发《海北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从旅行社团队组织、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自媒体宣传营销、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等4个方面进行扶持激励,促进海北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细则》制定了“引客入州”的相关奖励措施,其中包含团队奖励、自驾游组团奖励、红培研学团队奖励,按照年度累计组织游客人次数取排名前6名旅行社或组织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共奖励100万元。

《细则》中还明确,对新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自驾车营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饭店、旅游民宿、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国家级或省级文化和旅游品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为了鼓励自媒体宣传,对从事自媒体业务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原创文章或短视频达到一定数量阅读量和点赞量的进行奖励。为了支持文旅演艺高质量发展,对景区内组织演出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的进行奖励。

据介绍,近年来,海北州聚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府导向性的扶持奖励投入,进一步加快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海北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发布,必将为推动海北旅游业强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