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说家,一直在创作藏族题材的小说作品,一个很偶然的机遇,才步入了翻译工作。
2014年底,我去北京参加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在一次交流课上和《人民文学》等杂志的主编们交流时,我提出了由于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过于薄弱,因而好的作品没法展示给其他兄弟民族阅读的这个问题。参加座谈会的主编们鼓励我在创作小说作品的同时,搞好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为民族文学事业做出贡献。就这样,我才尝试着步入了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者的行列。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拿起作品,翻译出来的文章却特别拗口,经过几番修改也体现不出作品的韵味来。后来,反反复复地琢磨了很久后,才悟出了些道理来。翻译是一种再创作,但它与创作还是有区别的,不能不顾原文,一味臆造。所以,在翻译时,要在坚守“信达雅”标准的基础上,强调“达”和“信”,“信”与“达”要相辅相成。尽量兼顾“达”“雅”,使译文通顺、明畅、优美。译文歪曲了原意,文字再优美、句子再通顺也没有用。文字晦涩、句子不通、译文难懂,也达不到传达原意的目的。
弄明白了文学作品的翻译技巧后,翻译起来就得心应手多了。我的部分翻译作品发表在《民族文学》等杂志之后,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尤其得到了青海省作家协会的认可。受他们的委托,我开始翻译“野牦牛”丛书。受甘肃省“格萨尔”研究中心和西藏自治区“格萨尔”研究中心岗坚公司的委托,翻译起了《格萨尔王传》。几年后,我的译文作品多过了我的原创作品。
今天获此荣誉,我觉得曾经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我是潇洒的小说家,更是孤独的翻译家,用汉藏两文塑造着文学的金色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