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笛在那个中午去见陶一北的时候,很是犹豫不决。她是个不愿多见人的女人,况且,又是去见那么一个人。但董琳在电话里说,你一定来,你们认识一下,你不是一直喜欢看他的小说吗?他好像也知道你呢。看苏笛要来又不来的样子,董琳用她一贯的大嗓门嚷嚷开来:苏笛,你什么毛病啊,几个朋友一起坐坐要你的命了?不就认识一个外地作家吗,他是我老公的老朋友了,这次刚好我老公出差把陪他的任务交给了我。你放心,他不会对咱们摆名人架子的!别磨磨唧唧了,真没劲!就这么说定吧,一点半见。说完,她不再理苏笛就挂了电话。

     于是,就去了。去见一个在文字里认识了五年的人。其实,就算董琳不坚持,苏笛知道自己终究也会去。陶一北已经是第三次来她的城市了,她怎能又一次错过?可是,整整一个上午,她是那么地忐忑。如果,他不是她熟悉的那个他,她将如何?如果,他全然是另一个他,那么她不是白白地毁了一种美好的想往吗?

苏笛不愿多见人,就是因为她其实也见过一些人。文如其人,在许多时候,是多么不靠谱的一句话。

在最后的一刻,在董琳打来电话说你在院子里等两分钟,我们已从餐厅出来了时,苏笛还是紧张地想逃走。但他们确实已经过来了。一些认识的人走到苏笛面前,握她的手,苏笛和他们搭讪着,用目光去找陶一北。只一眼,她便认出了人群中的陶一北。是陶一北。那个苏笛眼中的陶一北。当他走过来站在她面前对着她微笑时,苏笛所有的紧张、不安和疑虑一扫而光,那么熟悉、亲切的一种感觉在心底滋生,她冲口而出说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的照片都拍得不太好,你没有那么老气。

而他,几乎对她如此突兀甚至失礼的话没做任何吃惊的表示,他笑着说是啊,我一直不太会照相呢。

后来,人都走开了。董琳忙着去招呼更多的人,她总是那么风风火火。苏笛和陶一北站在大厅里继续说话。陶一北问苏笛的工作情况,忙不忙,又问在写什么。只几分钟的时间,陶一北就说你以后写的东西,都给我看看吧。苏笛一一地应着,说话不多,但心里是满满的喜悦,一种极其放松极其踏实的喜悦。

这哪里是初识,分明是重逢。

陶一北上身一件绛红色的夹克衫,那是一种极容易混浊的颜色,但穿在他的身上显得很清朗。他比想象中的要胖一点,却原来,胖也会这么受看。苏笛一直是不喜欢男人胖的。

后来,就几个人一起上街。去了书店,翻看了一些书。董琳走到哪里,都是记者的职业惯性,她和书店老板攀谈,不断地追问人家销售的情况,还交流对某些畅销书的看法,谈得很热烈。陶一北静静地翻书,最后挑了几本。苏笛说你在路上带书不太方便的,况且我们这里的书你那边肯定都有。陶一北就对她微笑着说:几本书,可以拿得动的。已经习惯了,每到一处,喜欢看看书店。总有些收获呢。他的语调是轻柔的。他是那么地不事张扬。苏笛觉得自己很惭愧,她每次出门,是不愿在别的地方逛书店的。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急匆匆地出入于商场和那些特产商店,给孩子买衣服,给亲戚朋友买礼物。

从书店出来,临上车时,陶一北突然对苏笛说:你一上午上班,现在累了吧?后来,在晚饭后散步时,他又说,你还行吗?走得动吗?累了吧?他这样说时,眼里是看得见的关切,怜爱。苏笛大咧咧地回答:没事,不累。低下头,心里暗自诧异,身边这几个人,不算董琳也都是老熟人了,没有人问她一句累了吗,但为什么,这个初次见面的人,却如父如兄?而自己是如此坦然,好像承受他的呵护,已不是一天两天了。

吃饭是董琳请客。董琳是那种经常嚷嚷着要请人吃饭喝茶唱歌洗脚,但往往到最后却忽悠别人买单的厉害女人,她买衣服买化妆品挥金如土但吃饭花钱却吝啬得要命。果然,她拿着菜单,研究了半天,才点了些面条之类的主食和两个青菜。苏笛是熟悉董琳的作风的,但今天她有点难过,有点恼恨董琳。陶一北是对她的老公有过大帮助的人,她对他不该这么抠门,就是在礼节上,地主之谊也还是要的。有一刻,苏笛真想说你们点几个好菜吧,我来买单。可她到底不好说出口。

但陶一北一点也不在意饭菜的寒伧,吃得那么高兴。他的高兴感染了苏笛,她也就加入到了谈话中。陶一北说了好多话,陶一北的睿智、深刻和犀利,是苏笛熟悉的,但睿智、犀利和深刻能以这样和风细雨的语调说出,能以这样富有亲和力的方式表现,苏笛还是觉得惊喜。她和陶一北坐对面,陶一北眯眯着眼对她笑时,她发现他的眼神是那么善良、干净、澄澈,还有那么一点点柔弱,丝毫看不出他文字里的强和力,那种穿透和洞察,忧患和坚守。

晚上,大家坐在一起东拉西扯,陶一北看上去兴致很高。董琳一会儿接手机一会儿发信息,坐立不安的,她说大作家你明天要赶飞机,我们该走了吧?陶一北笑着说你日理万机被你接见不容易啊,我要加倍珍惜才是,再坐坐吧。于是大家又开始一个新话题。水果盘里有两个大苹果,苏笛洗了,用刀切开一个,分给了董琳和另一个人。她切时,陶一北从床上欠起身,盯着她连声说:小心手,你小心割着手!再切第二个时,他就伸出手坚决地拿过去自己切了,然后递给她吃。

他为什么这么好?

其实,这样的关心和细心苏笛见过太多。自打女孩开始,苏笛的身边就没断过献殷勤的男人。可这个夜晚,来自陶一北的一些小小的细节,就那么顽强地走进了苏笛的心。苏笛的心里,陶一北是这么好这么亲的一个人。

此刻的苏笛还不知道,他好,只是因为她愿意看得见他的好。

十一点,他们才起身离去,陶一北坚持把他们送到楼下,送到车里。他和董琳和几个人一一握手,最后向苏笛伸出了手。苏笛对着他傻傻地笑,说老师再见,在双手感受到他手的温热的那一瞬间,她的心口突然一阵剧烈的痉挛,疼痛几乎使她喘不过气来。夜色中,她看不清他的脸,但她感觉到了他的气息像一缕温情的夜风柔柔地拂开了她额前的乱发。她在那一刻,特别地软弱,身上某根绷紧的弦突然莫名地全线崩溃。她不想他握她的手,她想让他的手拍拍她的后脑勺说:再见,孩子!

她想做一个孩子,在他面前。

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时刻。没有过这样的渴望。

而他,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

车徐徐地开动了,她的心口一阵比一阵更疼。她的脸色在车灯下也许是忽而绯红忽而煞白吧,身旁的董琳问她,你怎么了?好像不舒服?

我怎么了?苏笛闭上眼,一遍遍问自己。身边的朋友,车窗外夜色中的城市,还有她正在回去的家,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有疼痛是切切实实的,是唯一可以抓住的。只有在陶一北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时那一刻的软弱,是真实的。那个想被他唤一声孩子的愿望,是真实的。

可是,苏笛不是孩子。苏笛是懂得的。接下来的那个不眠之夜里,她懂得了在这个白天,这个夜晚,在她的生命中,发生了什么。或者说,那过去的五年,终于在这个白天,这个夜晚,为她呈现出了什么。

在分别的第五天,陶一北从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发来短信:孩子,你在做什么?你好吗?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在看到孩子两个字的时候,苏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泪水就那么喷涌而出,流进了五天来她几近龟裂的心田。

爱情,就这么,像一个奇迹,从天而降。

可是,一个三十九岁的女人,一个自绝于幸福的女人,还可以相信奇迹吗?

 

 

 

苏笛在一所中专学校的图书馆工作。在同事的眼中,她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图书资料员,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女人。有点和大家不一样的只是她爱读书,整天捧着书看。不过这在图书馆的整体环境里,倒也没什么特别。图书馆本是一个清闲工作,再加上这多年来学校发展的不景气,馆里就越发地找不着多少活干了,但几个同事忙得不行,过去是忙着说家常织毛衣斗地主,现在是忙着在开心网上种地养猪偷菜。他们每天一见面就兴高采烈义愤填膺地说自己攒了几百万了,说自己花园里最值钱的人参啊灵芝啊冬虫夏草啊又被人偷了!苏笛特别羡慕她们说得跟真的似的那种劲头,但她总是提不起劲儿加入到他们中间,为自己开辟一片虚拟的姹紫嫣红,丰衣足食。

她在他们的热闹外面,经营着自己的无所事事。

苏笛是一个写作的女人,多年来在地方文人圈子里有一点小小的名气,但学校在有些方面是很闭塞的,单位的同事们大多不知道苏笛在外面的活动。她发表作品时用的是笔名,只有收发室的老头知道她时不时会有一张稿费单。这样的低调,一方面是因为苏笛骨子里的淡泊,一方面也源于一种自我保护,或者自我厌弃的心理。

还有,苏笛是极不用功的。她从来没有为写什么东西过分地劳思费神过,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写写东西,而那些东西也就一篇一篇地变成了铅字。一些文友说:写作之于苏笛,好像只是一种生活的调剂,一种稳固的爱好罢了。这话貌似说中了事实,但其实不是。其实没有人懂得苏笛。苏笛的疏懒不是因为写作仅仅是生活的点缀,恰恰相反,在苏笛心目中,写作其实就是生活本身。苏笛常常看着笔下的文字,就像抚摸着自己的一段段心事。一个人的心事,怎么可以这样地公布于众呢?读到这些心事的人,又有几个是懂得你,值得为他倾诉的人呢?苏笛常常这样想,这样一想,便越发地写得少了。

苏笛干得最多的事是发呆。她常常坐在窗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从九月到十月到十一月,她看着树叶一点一点地褪掉青葱蓊郁的颜色,在越来越硬的风中簌簌发抖,一片片落下。坚持得最久的是爬山藤,它们由绿变黄,由黄变红,最后红成了火一般的颜色,那红在萧瑟的天气里,在倚窗而坐的苏笛的眼里,是多么眩目的温暖啊。然而,到了最后,那红得最久的红得最好看的,也往往在一场冷雨中骤然落下,被一些无视走过的脚踩踏,零落成泥。那样的时候,苏笛总是掖紧身上的衣服,抱着自己的双肩。她怕冷,每年冬天到来时,她总是比别人冷得早。

春天是好的。春天的阳光催万物花开,苏笛便也会觉得自己是精神的。她常常趁午休一个人在校园里乱走。校园里有很多树,三四月里一齐开花,红红白白的桃花梨花,紫的丁香红的樱桃黄的玫瑰。苏笛从一棵花树到另一棵花树下,花香浓得化不开,她的心里便欢喜得不行。但渐渐地,她的脚步就慢下来,她的眼神开始迷离,她又发呆了。发呆总是在任何时刻不期而至。

苏笛的少女时代,许多人都喜欢台湾女诗人席慕蓉的诗文,但后来慢慢地就不再有人提及了。但苏笛一直记着。苏笛在后来看了那么多书,经过了那么多事,也写下了那么些自己的文字后,还是喜欢席慕蓉的诗。其实原因很简单,苏笛爱花,而席慕蓉是在诗歌散文里写花最多的作家。《一棵开花的树》,那是怎样美丽的一首诗啊,苏笛永远都被它感动,被它刺痛。苏笛觉得,关于花,没有谁的文字可以赶上席慕蓉,除了那个呕血而死的痴丫头颦儿。席慕蓉说“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好个“慎重”一词!席慕蓉又说:“因为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地绝不错一步,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了的。”

苏笛想着这样的话,再去看那些花儿时,就常常看得痴了过去。

苏笛写过有关四季花事的系列散文,没想到就是那一组文章给苏笛惹来了一些麻烦。当然,也许出入于那样的圈子,就算没有任何理由,麻烦迟早都还是会有的。当地一个有名气的老画家,动不动写点诗写篇评论客串文坛的老头子,开始不断地给苏笛发邮件,说她所有的文章他都喜欢,尤其那些写花的文字让他读了流泪。他夸她人如其文,兰心蕙质晶莹剔透。后来,他说,我无缘出现在你的花季,但我白发残年的风景愿意无条件地供你浏览。

这是什么话!苏笛气坏了。苏笛不理解也不愿意理解这些话后面的那个人的心情。生活中的苏笛,其实是一个极其古板不解风情的女人,她对着邮件本能地骂一句老流氓,然后狠狠地点了删除键,然后又骂了一句,才算解了点心头之恨。

但那时候,苏笛还和那个圈子里的人多多少少地保持着来往。她还不想太撕破脸皮。再见那个老头子时,她跟没事人似地点点头打个招呼,没承想老头子反而得了势了,人前人后涎着脸往苏笛跟前凑。还有三五个人也往她跟前凑。苏笛慢慢了解了这个人,了解了这些人,他们是多么地令她厌恶啊。他们中年老的,以为自己挨过整吃过苦,所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都还是不够的。他们在八十年代拥有过无上的风光,便死死地拽着那虚幻的荣耀不放,想让名气和由名气而来的一切永不过期。他们中年轻的,个个张狂骄纵,自诩为新潮前卫,张口闭口外国名家,喜欢撒播流言却又摆出愤世嫉俗的清高样。他们亵渎神圣,什么事到了他们那儿,便都无一例外地失去了应有的尊严。

他们无论年老年少,都喜欢谈论女人,都热衷于谈论女人。在他们的逻辑里,凡文学女青年,都是巴不得沾上名人的,凡女诗人都是愿意陪男编辑们吃喝玩乐的,凡女作家,没有一个不献媚于男评论家的。他们有时也说哪个女作家女诗人有才华,写出了什么作品,但那样的口气轻描淡写得仿若是说谁谁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一样。苏笛听着他们的谈论,常常悲愤地想起丁玲在二十世纪初的那句话:我卖稿子,不卖“女”字。

忍耐终于到了极限。那个微雨的黄昏,苏笛被几个人死活叫去一起吃饭。在火锅店里的烟熏火燎中,苏笛忍受着他们极其乏味的谈话,那些毫无智性的宏论,那些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还有那永远的黑段子黄段子。苏笛想,再忍忍,就最后一次了,善始善终吧。可终于没能善始善终,不知怎地,他们就扯到了什么人新出的一本书。他们说鲁迅确实偷看过那个日本女人洗澡,他们说鲁迅确实和一些女弟子有暧昧,他们言之凿凿,还会心地笑着摇着头说:唉,男人的本性啊,谁能免俗呢?

苏笛拿起包,她本想一走了之,可她最终没能压住自己的愤懑,她管不住自己的嘴,她一字一顿地说:你们都少放屁!在众人无比惊诧的目光中,她走出了包厢。外面天已很黑了,苏笛站在马路上,出租车一辆一辆地驶过,没有一辆空车停在她面前。这么多的人,都潮似地要奔去哪里呢?他们所去的地方,可还有一些干净的夜晚?

彻底的决裂是在半年之后。那天,研讨会之后是聚餐,席间有认识不认识的许多人,也有一些领导来讲话,来祝酒,很隆重的样子。苏笛同席的有搞专业写作的,也有来自学校和行政单位的,他们吃着,很热烈地说着社会现状啊文坛轶闻啊教育改革啊之类的话题。就在这时候,那画家兼作家老头子在三五个人陪同下向苏笛这桌径直走来,向苏笛径直走来,他端着酒杯向大家举举,说:各位,对不起了!我不敬你们了,我只敬我的美女苏笛一杯!然后一饮而尽。所有人开始鼓掌喝彩,陪他来的那几个他曾经的下属开始向苏笛起哄,说苏笛起来,和我们的老领导干个杯,他可是为你青春焕发了呢!其他人跟着喊干杯!干杯!满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这边来了,邻桌有几个年轻人直接跑过来看。

苏笛端坐不动,那老头便又靠前一步,他低下他鬓发花白的头,大声对苏笛说:苏笛,我知道你是骄傲的,我还知道,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好几个男人对你虎视眈眈,但我相信我是最后的胜利者!说完,他又豪迈地一饮而尽。周围一片达到沸点的闹声。

众目睽睽,苏笛觉得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脑门,她有一种头昏脑胀的感觉,又觉得全身冰凉。她推开椅子慢慢站起来,有人忙着给她斟酒,有人恶作剧地把老头往她跟前推。这时人们听见苏笛开口了,苏笛不带任何前缀后缀地厉声叫出了老头的名字,场面一下子静下来,僵下来。然后,苏笛说:你给我听着,看在你七十高龄的份上,这个大嘴巴我先不抽过去我给你留着,你要是不信你再试试看,你要是一点都不想有自知之明,你试试看!她停下来,目光平平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又说:还有什么人不信,也可以试试看!

苏笛说完,没有像上次那样愤然离席,而是坐下来专注地又吃又喝。她再也没看任何人一眼。她安静的神态震慑了一大群起哄看热闹的人。没有人对她的话有什么表示。老头在一些人的拉拉扯扯下离开了。

那是最后一次。苏笛自此彻底地告别了那一群人。她后来听到他们背后说她的那些话,一些人因为被撕破了面子而极尽恶毒地咒骂她,说要封杀她,还有些人说她不会做人,明明一个玩笑就可以皆大欢喜的事,她偏偏兵刃相见,搞得大家下不来台,这么不通世事的女人,还想在文坛混,笑话!

有意思的是,偏老头还不记恨她,老头对人说他就喜欢这样有才有貌有脾气的女人。老头那么厚脸皮地发来信息和邮件,希望求得她的理解。老头说:歌德七十五岁时可以爱上十七岁的少女,可以疯狂地追求她,我还比他小两岁,为什么就没有权利表白我的爱?为什么只配得到你那样不公平不人道的待遇?

这次,苏笛再没有骂老流氓。老头的无赖里有几分孩子气,也有几分凄惶。她只得笑笑,叹口气。无论怎样,那些人是不想再见了。那样的文坛本来也没混过,现在更不想去混了。苏笛换了手机号码,注销了邮箱,从此只老老实实地行走在家和学校之间。

因为少了那么些走动,日子一下子显得很清静,时间空出了好多。苏笛有时也告诫自己,写作是不能停下的。然而,写什么呢?苏笛常常灰心,一天天的日子就像一把散沙,总是抓不住什么。经历永远只是经历,它们无法在苏笛的笔下结晶。苏笛就像冷眼旁观的人,打量着自己空洞的日子。

写作,真的很重要吗?真的,比撕去一本本书上的旧标签再给它们粘上新的条形码,比把一本本借书证从窗口接过来再把它们从窗口递出去有意义吗?真的,比打牌织毛衣开心网上过家家更能抚慰内心的孤独吗?怎样的写作,才能扫除这一天天的日子上落满的灰尘?怎样的写作,可以抚平一个女人灵魂深处如影随形不断滋长的皱褶?

苏笛没有答案。苏笛只能发呆。从冬到春,从夏到秋,苏笛在发呆中送走了一个个季节。苏笛望着窗外的秋叶,望着树上的春光,春花秋月在苏笛的手中那么浑浑噩噩地过去,苏笛就那么浑浑噩噩把自己一点一点地给打发老了。

除了发呆,就是读书。

于是,有了陶一北。

苏笛没想到,五年了,陶一北一直以来是她的星辰,但有一天,在三十九岁的这一天,他会成为她的秘密。

 

 

就这么突然地,自然地,成了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开始天天地,时时地,等陶一北的消息。分分秒秒地思念着他。每一天都是他。他离开他的家去另一个南方城市讲学去了,又去另一个北边的风景区开会去了,那些她没去过的地方便会占据了她全部的想往。她甚至能看见那陌生城市巨大的楼群间飞翔的鸽群,闻得见那南国特有的沁人的花香,指尖触到了清晨的北方海岛上那秋凉般的薄雾。她看见他穿行在人群中,穿着那件深蓝色的旧衬衫,她看见又有一些人与他握手,他那么善良又有些矜持地微笑,她看见他斜靠在宾馆的床上,摘下眼镜,用手撑着前额,这时候,他看上去是那么疲惫,他甚至有点老了——这时候,泪水就会细细地渗出苏笛的眼角。

他发来短信说:这里满眼绿色,可我还是觉得北方更亲切。

她便说:多么希望你那班飞机的终点是我这里。

他说:我在山上。四周静极了,有虫鸣,远处有一二犬吠,好久没享用过这样的清凉和静谧了。

她说:听你心声,仿若站在你身边。

早上六点半,苏笛打开手机,他的信息马上跳出来:孩子,你醒了吗?我在看书呢,窗前很亮,远处像秋天一样。

她马上回:醒了,可是还想赖床,你不知道我是个懒猪呢!

他就说:那你睡吧,懒猪猪!

她答:你披上外套。

下午,他说:我刚从樱桃园出来,摘了 3.5 公斤 樱桃呢。你们那里有这东西吗?

她一边想象着他深度近视眼、他微胖的身子在樱桃树下辛勤采摘的样子,一边飞快地打字:樱桃是好看的,但一向觉得并不好吃,不过你亲手采摘的定然是分外的香甜!可惜我吃不到。

就是这样。每一天都被他填满,每一天都被牵挂他的思虑填满,每一天都被有他牵挂的幸福填满。苏笛是多么喜悦啊,走在路上常常不自觉地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微笑,馆里的活她比谁都干得多,她说你们上网玩吧,我一个人行。她想一个人呆着,她渴望一个人的天地,如果是一个人该多好啊,那她就可以毫无挂碍地只想着他了。

陶醉于一场强大的爱情中的苏笛,像极了一个没心没肺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想以那个只见面一次的人给予她的力量,抵挡这个世界的全部真实。

现在,她常常地流泪。她从不知道自己是如此脆弱的。那天倒班一个人在家休息,突然地肚子痛,坐着躺下都压不住地痛。本来也没什么,可接连来了几个电话,有同事有朋友,都约她出去喝茶,她说不了,手头有事走不开呢。偏偏一个没见过面的外地的编辑,也赶在这个时候来电话,很是说了些关心鼓励的话。苏笛没说话的劲儿,忍着痛嗯嗯地支吾了一阵。放下电话,她就突然间泪流满面,为什么这么多人,没一个是陶一北?为什么,充斥在她身边的,总是不相干的声音?

她是如此如此地不能忍受没有陶一北的这一天又一天。

她哭着发出短信:我肚子痛,坚持不住了。快要死了。发送时,她想想,又删掉“快要死了”这四个字。

只几秒种时间,他的回信就来了,他说了一种药名,他说家里有吗,应该常备着的,如果没有,赶紧去买,非常管用。

她没去买,她躺着不动,那种尖锐的疼痛就慢慢平息下去了,好像他说的那个挺管用的药,只是经他的口一说出,便真的管了用似的。

十分钟后,他的信息又来了:药买了吗?吃了吗?赶紧吃。我正和他们参观车间呢。

苏笛久久地看着这两句话,舍不得删掉。泪水静静流下来,流进嘴里,有点咸,有点甜。她抹着泪花,笑了。她在心里对陶一北说,瞧你的傻样,好像你不参观车间就能给我送药来似的,几千公里的距离呢。她的眼前是陶一北在一个深长的车间里走走停停,听人讲解,和人搭讪,又神不守舍地偷偷翻看手机的样子。

他每次外出的几天是他们最密集地说话的几天。他随时随地发来信息,让她知道他的行踪,他的心情,还有他和什么人在一起。他说:这几个人都是谈得来的朋友,人很不错的。他说:这里很繁华,是用金钱堆砌出来的那种虚假的豪奢。他说:到此处,江山兴衰的感慨,便会分外地让人沉重。他说:你吃过晚饭了吗 ? 我现在正走在大街上。

苏笛说:你安心逛吧,别让人说你老是在发短信。他很快回信了,他是那么幽默可爱,他说:发自己的短信,让别人说去吧。

他是那么地牵挂着她,有一天,她发去了一个没有内容的空信,他一连来了三个信息问她为什么短信里一个字都没有,为什么不说话?孩子,你好吗 ? 我很担心你。

你一定要好好的,我们痛痒相关。他说。

他关心她的发展,他说的最多的话是:孩子,你要安心读书,你要静静地写作。你会破檐而飞的。我会一直关注着你。

他们也通电话。他总是忙忙结束活动,回宾馆等苏笛的电话。电话里总是他说的多一些,他说什么她都爱听。对一些人一些事,他的看法总是与她不谋而合。他问她你说呢,她淘气地回答,小女子与英雄所见略同。她喜欢笑,总是笑,他就说:看,又傻笑呢。

他们常常聊到深夜。往往是打完电话马上就开始发短信。其实他是忙的,有许多事要做。缠人的是她。短短两个月里,苏笛全然地变成了自己不认识的另一个女人,那么脆弱又那么笃定,那么伤感又那么快乐。要命的是缠绵。这样的缠绵,在平日的苏笛看来肯定是难以容忍的肉麻,但现在这么自然这么必然地出自她的心她的口,就像一股无邪的清泉,苏笛让自己的思念之情毫无遮掩地向陶一北流去。

陶一北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能使一个众人视野里沉静温婉的女人变得如此恣肆如此挥霍?他为什么能使一个在黑暗中沉迷了太久的女人突然地抖落了那纠结的旧衣,袒露出初生的婴儿般坦荡美丽的又哭又笑?苏笛每天想着他,想着关于他的种种,常常就有些想不通,就有些赌气。他说:时候不早了,孩子,你睡吧。她回一个字:不!他又说:熬夜对你不好呢,你要学会保养才是。她又回两个字:就不。他问:那你想聊点什么呢?她答:我想你。他就不再说话。

又一个夜里,他说他有一种特别想见她的冲动,他说他真想飞来看她。可是往后怎么办,这样的疯狂接下来的结果必是炼狱般的煎熬,必是爱极生怨,必是伤害,甚至是反目成仇。

我们为什么要反目成仇?她天真地问。

你这孩子,你真不知道吗?最美好精致的事物往往是最脆弱的,是最容易受伤害的,而过于强烈的感情,怎能持久?

那你的意思是什么?如果你愿意到此为止,我可以退回到以前的状态,在自己的角落里默默地注视着你,决不打扰你。她说。

你生气了?他问。和你说点心里话都不行吗?你这孩子!他喜欢说“你这孩子”,她喜欢听他说“你这孩子”。他的口气里三份嗔怪,七份疼爱。

后来,他们就说到了见面的安排。他问苏笛去过哪些地方,最想去哪里?他那样沉稳有力的样子,就好像只要苏笛说她想去什么地方,就可以带她去什么地方。就好像,他和她,都是自由身。苏笛一阵心酸,说想去你的老家。那可不行,那地方太小,熟人太多。他说。

他们在很短的时间里,其实已说了很多话。但有一个话题,他们一直都是回避的。那就是关于他的家,他的妻子和女儿。她的家,她的老公和儿子。

他常常出门,不知为什么她便常常地揪着心。她问:你几时回家?你怎么还不回家?她不知道他对此是怎么想的,连她自己都觉着自己的痴和傻。她那么巴巴地等着他回家,就好像他回去的是她的家,就好像守在他家里那盏灯下的,是她的等待。

他回了家,不再飞来飞去,她便觉得安心。

可是只要他回了家,他的信息便会骤然地减少。他不再主动说话,她发出的信息,他也是有时回有时不回。她知道他回了家,那些摆在案头的工作就得开始,他确实忙。但她更知道,忙碌之外的其它。她不想扰乱他,不想给他难堪,但她是多么难过啊,她已经习惯了和他说话,已经习惯了口无遮拦地把所有的情绪倒给他,然后听他说:你这孩子!

她已经习惯了有爱情的日子。

有一天,她等一个回信,整整等了一个下午,一个晚上。绝望至极时,她一次次拿起电话拨那个熟悉的号码,又一次次摁断。她是那么想听到他的声音, 但她终是不敢。她不知道他那边发生着什么,她以为她的信息给他制造了什么麻烦。因为之前,他对她还从没有过这么一声不吭的冷漠。那是一个漫长的夜,在终于睡着了后,她梦见了他的妻。他的妻把满满一茶杯水泼到了他的脸上。那好像是很烫的水,那好像是很脏的水。苏笛跳起来用她的手她的袖口,去为他擦拭。梦里她也是清楚的,清楚那个女人的神圣不可侵犯。她不敢说一句话,她的心痛得无处着落,她紧紧咬住自己的手指,咬出血来,想减轻一点她的心痛。就是这样,一连三次从同样的梦中醒来。连续三次,在一个人的夜里,像布拉格的特丽莎那样,从疼痛中醒来,还在疼痛。

她知道每晚十点左右大致是他一个人待在书房的时间,所以她就在那个时候发短信给他。她是多么怨恨自己的不懂事,懊悔自己的不理智。但她总是管不住自己的手,自己的心。这样的时候,因为生着自己的气,她的话就往往带着点怨气,她说不就是聊几句平常话吗,干嘛如此沉默?说说话,又能索取什么?她说可见你是个没心的人。

这样的时候,他是温情的。他说:别想太多,孩子,你好好睡一觉。他说,不是没心,真的不是。你怎么不懂。他说,我要你好,我不想你伤害自己。

再往下走,就是伤害。你其实也是知道的。他说。

她幽幽地问:就那么一次见面,你是不是一点都不记得我了?

他回:怎么会不记得,你一身绿衣,朝气蓬勃得像一首春天的诗。

一句看上去挺俗的话。但她喜欢。她久久地盯着这一行字,直到手机屏幕变黑。突然,又亮了,蹦出来一行字: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她急了:不许你处处怜芳草!

他答:哪里!只是为了强调记得绿罗裙啊。

她咯咯地笑出了声,然后说晚安,然后在一种心满意足的甜蜜中入睡。

然而,甜蜜就像一个吹弹即破的梦,甜蜜越来越少,他的沉默越来越久。他好像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让她的全部心思在一种炼狱般的煎熬里自生自灭。他说,不是没心,但有心,又能怎样?他说我可能是在逃避,但形格势禁,不逃避,又能怎样?

是的。他是对的。有心,又能怎样?宝玉和黛玉那两个傻孩子,一个说我是为我的心,另一个说我也是为我的心。那么明明白白的两颗心,他们又能怎样?苏笛有心,苏笛的心早已跟着陶一北走了,可人又能怎样?

 

 

 

苏笛的儿子 10 岁了,聪明可爱,毛茸茸的长睫毛下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从幼儿园开始大人们就逗趣叫他小帅哥。可他不好好学功课,他喜欢打游戏,喜欢玩滑板车。苏笛经常训他,训到最后母子都泣涕涟涟。

苏笛的丈夫史继宗,看不惯苏笛这样管孩子,他认为男孩子贪玩没什么奇怪,他责怪苏笛你有时间不会自己好好休息,或者写点东西吗?一个四年级孩子的功课,你天天守着,有什么意思?那点算术,他现在不会,过两年不就会了吗?

苏笛一贯恨极了史继宗对儿子的这种无为而治,他俩在这点上几乎水火不容。但史继宗当儿子面还是维护着苏笛的绝对权威,苏笛也就不多抱怨他的不负责任,只是自己操起全部的心来。

史继宗让苏笛有时间多休息,写东西,这都是真心的。苏笛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丈夫特别体贴她,宠爱她,还以她的才华为荣。朋友们经常听到他说:我们家苏笛身体不好,家里的活我得多干,我没法多出来玩啊。他还说,我们家苏笛真的很有才华,只是心太细爱操心事,有劲不往要紧处使,她把自己给耽误了。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苏笛的同事朋友都说史继宗好,当年董琳只匆匆见了史继宗一面,后来就对苏笛说,哥们儿,你老公是个好人。

苏笛知道史继宗是好人,很久以前就知道。他们已经结婚十二年了,十二年来,她更是一天天地感知着他的好。

可是,好就好吗?

苏笛不会撒娇,不会占便宜,不会理直气壮地承受丈夫的关爱。虽然史继宗口口声声我们家苏笛身体不好,但她永远和史继宗抢着干家务,他做饭她就赶紧洗碗,他拖地她就忙着把床单被套放进洗衣机。他上街给她买来了一双鞋,她过几天准会送他一件价值不菲的衬衫。他为她母亲买到了一种治腿风湿的药,她刚把药带回娘家就会看似不经意地对他说:给你乡下家里汇点钱吧。

她永远那么前赴后继的样子,好像生怕落了一步,就欠下了还不清的情。好像她是一个负债累累的人,一丝一毫,再不敢有新的亏欠。

史继宗说,老婆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独立,不依赖人,不像个女人。

苏笛常常在饭桌上盯着史继宗,看他一边吧唧着嘴一边还给她夹菜,那时她就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这人是谁?为什么她和这人就这么着在一口锅里吃了十几年的饭,他吃什么她就吃什么?夜里,听着史继宗卧室里传来的呼噜声,她也常常地想不明白,想不明白那热气腾腾的气息到底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要失眠在他的鼾声中?

他们是分床睡的。刚结婚时,只有一居室,苏笛抢先睡在厨房里临时搭的小床上,把有电视的房间让给史继宗。后来,几次搬家,先是两个卧室,然后三个,这样就都有了各自的房间。分床睡的理由很简单,苏笛瞌睡特别轻,而史继宗打呼噜又特别厉害,睡在一张床上,苏笛只能彻夜不眠。史继宗那么疼老婆,他自然不反对苏笛分开睡的提议。十二年,就这么过下来了。

十二年,苏笛从来没有躺在丈夫身边睡着过一次。

分开睡,并没有影响史继宗的热情。他每周总会有一半次在孩子熟睡之后推开苏笛卧室的门,对正在看书或发呆的苏笛乐呵呵地说:老婆,睡觉。这时,苏笛就会默默地听从他。苏笛不拒绝他。除了孩子的事,苏笛对他守口如瓶,相敬如宾。

然后,他回他的卧室。最多不过五分钟,那么幸福的呼噜声就会响起。然后,苏笛,躺在自己的黑暗中。

苏笛的心,就像空空的洞,史继宗的好是洞口的风,那么多那么密,却怎么也刮不进填不满最幽深的内里。

十二年了。苏笛常常以一个局外人的眼神,看着忙碌的史继宗和自己,就觉着好像在看两个煞有介事地过家家的孩子。这样两个人,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维系着他们走过了十二年的日日夜夜?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得苏笛视若无睹但又不离不弃地停留在史继宗的身边?杜拉斯说,没有爱,留下来不走,是不可能的。杜拉斯还说,最坏的是没有爱。那么,在他们并不算最坏的生活里,也许,有着另一种苏笛不懂得的爱 ?

苏笛以为,只要自己装扮成幸福的模样,只要自己不去触碰,看上去这么光鲜的十二年,这么和风细雨的十二年,就已经把那些伤口装饰成了花朵。那么多的黑暗和疼痛,就已经成了培育花朵的沃土。可天意是多么地不可违拗啊,五年前,陶一北像遥远的星辰冉冉出现,那是一道心灵的邀约,为苏笛指出了一种绝无仅有的昭示。而今,他真正降临在她的生活中,他柔柔一声孩子便唤回了她生命中旷古的孤独。在他面前,她才知道了自己是怎样一个女人,原来她也可以这么啰里啰嗦,这么嗲声嗲气,原来她也可以如此没来由地傻笑,如此无端端地掉眼泪,原来她也可以如此地依赖如此地信赖一个男人。原来在她端庄、矜持的外表下是一颗如此脆弱、敏感而疯狂的心。

原来,她也可以如此地女人。

陶一北就像一双神奇的手,拨开了苏笛生活中一切纷乱的伪饰。他使苏笛懂得了:伤口就是伤口,永远不会是花朵。同时,他使苏笛坚信,在她一步步走过的日子里,那些不曾有过的其实还会再有,只要摒弃了原该摒弃的,就一定能收获到应该收获的。

 

 

二十一年前的一个冬夜,十八岁的大二女生苏笛认识了一个唱歌的男孩。他叫晓楠。

那个夜晚,苏笛是快乐的。她不会想到,就是这最初快乐的开始,会在以后长长的时间里,使得她成了一个无法快乐的人。

那天晚上,苏笛让蕙陪着到市里去参加一个业余歌手大奖赛。她参赛的歌曲是《掌声响起》。她感觉唱得不好不坏,唱完后她就跳到台下和蕙抱着一大堆零食一边吃一边看别人唱。所有的歌手唱完后,在评委最后打分时主持人说:现在,隆重请出去年的金奖获得者晓楠为大家演唱!话音未落,全场沸腾,喝彩声尖叫声四起,蕙急着问苏笛你知道晓楠是谁吗你知道吗?苏笛不紧不慢地回答:谁,还不是一唱歌的?你见别人咋呼,也紧张起来了,是吧?一点定力都没有。

那时候的苏笛,确乎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有定力的女孩子。她读书,唱歌,都不随大流。她喜欢许多东西,但从不崇拜偶像。蕙入学没多久,就爱上了一个讲美学课的老师。作为她最好的朋友,苏笛淡淡的,没有参与支持的热络。

然而,那个夜晚,骄傲的苏笛还是和在场的所有少男少女一样卷入了狂热。那个叫晓楠的歌手,未登场便搅热了整个场面,一张口便震住了人群中的苏笛。他唱的是齐秦的《狂流》,一首很有难度的歌。可他唱得和齐秦一模一样,他唱得竟然和磁带上的《狂流》一模一样。

辉煌的舞台上,那个清峻的男孩,活脱脱就是一个狂野的歌的精灵。

掌声雷鸣中,他鞠躬谢幕。然后,在四起的呼唤声中,他又被主持人请出来,这次他自己报了歌名,他说:下面,我为大家清唱一首《掌声响起》。

竟然是苏笛唱过的《掌声响起》,但明明,又不是苏笛的《掌声响起》了,“孤独站在这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我的心中有无限感慨,经过多少失败,经过多少等待,告诉自己一定要忍耐 …… ”这样的歌词,这样的旋律,在没有音乐伴奏的清寥里,从晓楠的声音里流出来,仿若才有了它真正的意味。晓楠的歌声是那么的纯净而又忧伤,澄澈而又沧桑。相比之下,苏笛的《掌声响起》就成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矫情。

他唱得太好了,你说是不是苏笛是不是啊?蕙在她耳边使劲地喊。苏笛不做声,苏笛被晓楠的歌声击中,已不能言。

苏笛得了个三等奖。给一二等奖颁奖的是市里文艺界的一些领导,一些专业歌手。晓楠也是颁奖嘉宾,他偏巧来给三等奖颁奖,偏巧他就站在了苏笛面前。他把获奖证书和奖品递给苏笛,他像模像样地和苏笛握了手,说了祝贺的话。接下来他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因为女孩子一双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他说:对不起,唱了你的歌。

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听了她的唱。

她说:你唱,其实就是想告诉我,那不是我的歌。

他有点慌乱地低下头:不是你说的这个意思。是想和你同唱一首歌。本来准备的是别的歌,所以没有伴奏带,只好清唱。

他高出苏笛一个头,但因为清瘦显得并不高大。他的头发稍显凌乱的蓬松,他的脸薄薄的,像磁带封面上的齐秦。他是那种有着极其干净而忧郁的气质的男孩

如果你不唱这歌,就不会显得我太差,我或许可以得个二等奖呢。苏笛开玩笑地说。苏笛心里特别高兴,特别地不拿什么二等奖三等奖当回事。

你本来应该得二等奖,他们没眼力。他朝评委们呶呶嘴。他们一起笑了。

领完奖,苏笛和蕙穿上棉衣戴上帽子口罩走出剧院时,外面已落了厚厚一层雪。她俩大呼小叫,捏着雪团在路上追逐玩耍,这时,晓楠骑着自行车追上来,大声喊:我可以送你们回去吗?

不行!苏笛也大声喊。

为什么?

不为什么。这一次是苏笛和蕙齐声喊出来的。然后又是哈哈一阵大笑。年轻时,总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笑。

那我可以去找你吗?晓楠又问。

如果你能找得到,就可以找。苏笛回答。

一个星期后,一个奇冷的下午,晓楠找到了苏笛的宿舍楼下,因为不准男生进女生宿舍楼,苏笛只好穿戴得像个北极熊一样,到楼下去见晓楠。嗨,你真来了?怎么查到我宿舍的?苏笛跑过去大咧咧地拍了一下晓楠的胳臂。晓楠笑了一下,脸红了。

快放寒假了,因为冷,因为万木凋蔽,因为大家都集中在教室、图书馆和宿舍准备期末考试,往日喧闹的校园里是让人倍感压抑和萧索的一种空旷。苏笛和晓楠慢慢走着,慢慢感觉着一种沉默的压迫。那时候的苏笛是伶牙俐齿的,但晓楠不说话,晓楠不见了那个晚上的热情和大胆,苏笛也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时候的校园里,也没有后来那些五花八门的可去之处,除了饭馆。终于,苏笛说,我请你吃饭好吗?我们去吃馄饨。晓楠说好。

他们进了馄饨馆。还不是吃饭的时候,饭馆里只有四个人,那显然是两对情侣。一张桌子上,一个男生用勺子给女孩喂汤,女孩撒娇地呢喃:再吹吹嘛,还烫。另一张桌子上,一个女孩仰着脸,泪水一串串无声地划过她的脸颊,她对对面坐着的男生重复着一句话:我要你去死。我要你去死。那个男生趴在桌上,一动不动。

那样汹涌的泪水。那样的一句话:我要你去死。二十一年了,苏笛至今记得清清楚楚。

在校园里,任何季节都是恋爱季节,都是伤痛的季节。晓楠走进了苏笛的校园,苏笛一天天陪他走在校园的每个角落。但他们的故事,不属于这个校园。晓楠,是一个没考上大学的社会青年。他大苏笛三岁,出生在一个贫寒之家,除了有一副好嗓子,他从没摸过钢琴电子琴,没有过专门的声乐训练。他曾两次报考音乐学院,但音乐学院是不招收通俗唱法的。连续两次失败。后来,父亲去世。家里负担很重,一个弟弟两个妹妹,现在,是该他供他们上学了。

那时候,上大学是唯一的出路。那时候,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所以,流浪歌手晓楠在苏笛的校园里,一天天地变得沉默。他知道,除了爱唱歌之外,苏笛更是一个才学超群的好学生,她在班上系上经常组织各种活动,她还领几个同学在办一份诗刊。什么事到了她手里,好像都能做得有声有色。她在一些刊物上发表过诗歌散文,这在中文系的同学中多么有号召力。她人缘很好,身边总围着一大群男孩女孩。晓楠看得出一些男生对苏笛的追求,但苏笛对他们拍拍打打,像哥们儿一样。晓楠也看得出那些男生对他的敌意。

苏笛感受着晓楠的情绪,她愿意自己是他最好的朋友,她希望他快乐。她开始把自己的同学介绍给晓楠,除了一些有特别的心思的男生,大家都喜欢晓楠,晓楠一下子多出那么多大学生朋友,每个人都以能在各种活动中请到他唱歌为荣。晓楠到底为大家唱了多少支歌啊,没人记得清了,反正每一支都是好听的,每一句都是让人深深沉醉的。从此后,大家再不听齐秦的磁带了,齐秦的歌,有晓楠在他们身边天天地唱着:《狼》、《冬雨》、《花祭》、《独行》、《玻璃心》、《火车快开》、《请你别对我说再见》、《痛并快乐着》、《让我孤独的时候还能够想着你》,这些歌里的齐秦,就是站在他们面前的晓楠。

苏笛最喜欢听的是《空白》。

晓楠有时也给大家唱他自己写的歌,朋友们就更是欢呼雀跃。在深夜的操场上,大家拥着晓楠,就像拥着一个王子。

晓楠是高兴的,但依然是忧郁的。蕙对苏笛说,你看,其实他好像越来越愁闷呢。

苏笛来自南边一个滨河县城。她在家是最小的女儿,上边有几个哥哥姐姐。她的父亲,在那个县从公社书记、副县长一直当到县委书记。现在,关于她,学校和家庭的有关一切,苏笛知道晓楠都知道了。苏笛知道,自己外在的优越,自信,甚至一些张扬,一些骄纵,都给晓楠带来了怎样的感受。

可是,这些都不是自己。生命中那些永远抹不去的童年的黑夜。那些眼睁睁看着一个个远去逝去的少年梦想。这个时时让幻灭的感觉撕裂着的自己,这么多从不曾向任何人诉说过的伤痛,晓楠是看不见的。在绵延不断的失去中一步步长大的苏笛,怎么让晓楠懂得,真正的自己其实是多么孤单多么害怕,多么想对着一个人好好地流出所有的泪水,告诉他她怎样常常在梦中都哭不出声。

诉说的愿望在晓楠美好纯粹的歌声中,一波一波地涌起,潮似地淹没了苏笛,又慢慢地呜咽着径自退去。晓楠坐在朋友们中间,一首接一首地唱着大家点唱的歌。苏笛坐在朋友们中间,一次又一次地和大家一起鼓掌喝彩。常常,她和他的目光撞在一起,又默默地移开。

一个在歌声中流浪的心灵,怎么可能去抚慰另一个孤独的孩子?

一个用热闹武装自己的虚弱的孩子,又怎能冲破铁一般坚硬的世俗,去贴切一个在社会的边缘挣扎着的心灵?

他们不说什么。他们能说什么呢?晓楠在歌里已经说出了一切:“不要对我说生命中辉煌的事,不要对我说失败是命运的事,对于我经过的事,你又了解多少?在自己的沙场上,胜利总不属于我,我只有低头前进 ……

现在,他和她越来越沉默了。只有他俩时,就连歌也不唱了。经常是,在校园里默默地走,或者坐在足球场的看台上。

春天时,晓楠说:要不,我再考一次?苏笛低下头,又抬头,她不知道让自己的目光落在何处。最后,她听见自己说,那就再考一次。还考音乐?他又问。还考音乐。她答。

我再考一次,那是晓楠对苏笛的承诺。你再考一次,那是苏笛对晓楠的担当。还考音乐,那是他们共同的坚守。两个被逼到墙角的孩子,他们只能相信,未来是建构在再考一次的基础上的。

晓楠去考试了。苏笛紧张得吃不下饭。蕙忧心忡忡地盯着苏笛,她说:你听我说,他不适合你,就算他考上了,你的家里也不会同意的。

苏笛跳起来,凶凶地骂蕙:你胡说什么,什么同意不同意!他是我什么人,他为什么要适合我?你说,他为什么要适合我?

度日如年的等待,等来了晓楠其实早就预料过的结局:那些大学,再次对晓楠关闭了它们显赫的门。它们招收了大批吊着假嗓子唱不伦不类的民歌,唱所谓意大利唱法的人,但它们永远无法容纳晓楠纯金般的歌喉。那些考官说,晓楠是好的,是天生唱歌的,但不适合在学院发展。

晓楠不适合进大学,晓楠不适合苏笛,晓楠更不适合那些喝酒打架吹着口哨招摇过市的社会青年。这个世界上,哪一块地方哪一个人是晓楠适合的?

苏笛的同学,那些热爱晓楠的歌声的男孩女孩,都分外地替晓楠鸣不平。他们鼓动他去北京,去广州,反正是去哪儿都行,就是不能呆在这个封闭死旧的地方耗费自己,反正只要走,就能找着机会。只要走,晓楠肯定是一颗星。年轻的大学生们义愤填膺热血沸腾,他们悄悄筹集了一笔钱准备给晓楠,两个男同学甚至还把自己刚买的牛仔裤送给晓楠。

晓楠沉默着,不说话。苏笛也不说话。

系学生会主席,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他给苏笛写了整整两年的情书。半年前,他还曾扬言要打残晓楠“这个社会渣滓”,但后来他听了晓楠自己创作的歌曲后,便和晓楠成了朋友。现在,他请苏笛吃饭,郑重地说:我宣布退出,我祝福你和晓楠。晓楠是个有才华有梦想的人,我尊重他。如果你是爱他的,那就鼓励他去飞吧。

我是爱他的吗?爱,就是这样的吗?我该给他怎样的鼓励?我怎样担负自己给他的鼓励?他飞去哪里,外面的世界会有一片属于他的天空吗?苏笛在失眠的夜里一遍遍想着这些,一遍遍地找不着答案,心灰如死。那样的夜里,父亲严厉的眼神,妈妈流泪的样子,都依次在苏笛的脑海里浮现,它们和晓楠的歌声一起,变成了黑色的芒刺,深深地扎在苏笛的心口。

到底走不走?朋友们急着问。苏笛说我怎么知道?苏笛真的不知道,苏笛知道的是自己不能多说一句话。说过的话不能再收回来,就像一些路,走过去,可能再无法回转。

苏笛不说话,晓楠也就不说话。朋友们热心编织的寻梦之旅,久久地搁浅着。

就这样,到了苏笛毕业的时候。认识晓楠,已快三年了。

整整一个五月,晓楠没来苏笛的校园。再见面,是在学校组织的毕业晚会上,主持人说我们请到了本市著名歌手晓楠先生来为大家献唱,于是掌声尖叫声四起,在压倒一切的音乐声中,晓楠站到了台上,灯光打在他的身上,他好像更瘦了,他的头发那么长,遮掩着他光洁的额。他开口了,只要他开口,只要他唱,他,便是一尊美的神。

挤在狂欢的人群中,苏笛全身冰凉。她大睁着眼,一动不动盯着台上那个人,那个人离她那么近,就在她心的某个角落默默地伫立着;那个人又那么远,就像一个美丽的风筝,她舍不得放手不忍放手,但她只能松开手中的线,让他越飞越远,让他渐渐走出她的视线,任他跌跌撞撞地落在她看不见的哪片黑暗里。

一曲歌罢,晓楠向台下深深鞠躬。然后,他抬起头,他沉吟了一下,磁性的声音再次响起:下面,我唱一首齐秦的《空白》,其实,我今天来这儿,就是为了把它唱给一个女孩聆听的心。这是她最喜欢的歌。对我来说,世界上只要有这个人,这颗心,那么我就是一个幸福的歌者。

歌声响起,蕙开始流泪,在歌声中流泪,紧紧地抓着苏笛的手。

“你太长的忧郁,静静洒在我胸口,从我清晨走过,是你不知名的爱怜;你太多的泪水,轻轻掩去我天空,从我回忆走过,是你洁白的温柔。我不知什么是爱,往往是心中的空白,我不知什么是爱,什么是过去和未来 ……

十点半,苏笛和蕙回到宿舍楼下时,发现晓楠等在那里。惨白的路灯下,他的双眼深深幽幽,他薄薄的脸上闪现着近乎凄厉的神情。刚才在舞台上的光华不见了,他就像一个晚归的找不到家门的孩子。

他看着苏笛,他说你哪天离校?苏笛看着他,她没有回答他的话,她突然地泪如泉涌,突然地泣不成声,她大声哭着撕心裂肺地喊:谁让你留长发,你为什么要留长发?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男孩子留长发的 ……

晓楠看着她哭得死去活来的样子,他抬起手要为她拭去泪水,他伸出双臂想要把她搂在自己的胸口,但他什么都没做。他停在离苏笛一尺远的地方。他看着为他泪流的苏笛,他的眼里是怎样一种绝望的烈焰啊。那眼神,苏笛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蕙过来扶走了苏笛。他们就这样分别,他们分别时,一句话都没有说。苏笛还是哭着,晓楠一动不动,像个雕像。

他们不知道,这一去,就是一生。生离,其实就是死别。

 

 

苏笛毕业参加工作整整三年了。一个早上,有个找她的长途电话打到单位的办公室。你是苏笛吗?是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苏笛说,我是,请问你哪位?

对方不说话,但苏笛听见了她急促的呼吸声。好半天,那边突然带着哭腔叫了一声:苏笛姐姐!

苏笛姐姐,我是晓楠的妹妹晓桦。

就像一记重拳狠狠地打在心脏上,心口突然扭成一团,痉挛似地疼痛。晓楠,在听到这个似乎已忘记了的名字的一刹那间,苏笛喘不过气来。

苏笛姐姐!那边还是那个稚嫩的女孩的声音,但顷刻间,那声音听上去已是亲人一般。

晓桦,晓楠他怎么了?他好吗?为什么你打电话给我?

我哥哥,他死了!我哥死了!苏笛姐姐!晓桦在话筒里啜泣,很压抑的那种啜泣。

死了?他死了?!为什么?什么时候?

是肝癌。住院动手术后三个月就死了。已经一星期了,今天是我哥的头七。

肝癌。死了。已经一星期了。苏笛一点点地想着这些话的意思。死了,死了,怎么会死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才告诉我?

晓桦不哭了,她怯怯地问:苏笛姐姐,你结婚了吗?

没有。

有男朋友吗?

没有。

为什么你没有结婚?没有男朋友?晓桦的声音一下子有点激动。

苏笛姐姐,今天我打电话给你时就想好了,如果你结婚了你有男朋友了,后面的话我就不说了。

后面的话?你想说什么?

我哥,他一直爱着你,想着你。他想唱出名,他想让你的家庭接受他,他想让你敢把他带出去到你的生活圈子中。可是,苏笛姐姐,你不知道,我们家对我哥的拖累太大了。我们把我哥累死了。

苏笛姐姐,你怎么不说话?你要是早给我哥说说话,我哥他就不会死了。晓桦又开始低低哭泣。

晓桦,对不起。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苏笛快要虚脱了,她想放下电话。

苏笛姐姐,我哥的一些东西我去寄给你,你留个纪念吧。

什么东西?

我哥给你的信,他一直没寄出去。我数了,总共二百七十一封。还有他给你买的磁带,还有帽子围巾。还有一件连衣裙。

七天后,苏笛收到了沉沉的包裹。又是七天。晓楠,离开这个人世,已经整整两星期了。

夜里,苏笛打开那个包裹,最刺疼人双眼的是那套帽子围巾,是红色的,那么红的颜色,像火的颜色,像血的颜色。帽子上,还吊着两个小绒球,摇来晃去的。那件真丝的连衣裙,水一般的滑润,纯白的底子上,撒着些淡淡的细碎的藕荷色的花。苏笛对着镜子穿上了裙子,长短肥瘦腰身都刚刚好,显得特别修长而飘逸。站了好一阵,苏笛戴上了帽子,在裙子的领口围上了围巾,镜子里就出现了一个特别怪异的形象。灯光把她的影子投射在墙上,是一个晃晃悠悠的空洞的鬼。

磁带多半还是齐秦的歌,几乎是齐秦所有的原版,也有一些王杰的,苏芮的。第二天,苏笛把它们都锁进了抽屉。又过了一天,她拿出了那些信件。晓桦说的没错,她一封一封数过了,是二百七十一封。三年,三个三百六十五天,才二百七十一封信,其实也不多,而且,每一封信也都不长。

苏笛,你走后,我整整躺了三天。后来,我想明白了,其实只要我自己努力,你还是会回来的。我知道你是个怎样的女孩,你不轻易承诺,就是因为你看重承诺。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们说了,就要做,那些没说出口的,我们心里明白,也一样会做。

我在你身边时,一直怯懦得要命。现在你走了,我没有了任何退路。我现在不能再犹豫了。不管去哪里,我必须出发。

苏笛,广州热得要命。你知道我在干嘛吗?活活笑死你,我找的工作是推销电梯。一个电梯,几百万的生意,要是干成一桩,我就发了!当然,干了一星期,一个也没推销出去,一分钱也没挣上,反而搭上了很多车费电话费。不过你不用替我发愁,我已经找着了晚上的活儿,晚上我在三家夜总会唱歌。累是累点,可是,咱们不累点能行吗?

苏笛,今天晚上我特别想你。今晚最后一家夜总会唱歌时,因为白天太累,刚才又连着唱了两家,所以才唱了一首歌,嗓子就哑了,正想说对不起呢,一个胖子就上来一啤酒瓶砸在我头上,我火了,冲上去要和他对打,可店里的人过来死死摁住了我。最后,老板给那胖子点头哈腰地赔不是不算,还免了全部的单,但那胖子一伙的一个女人还不依不饶地。苏笛,为什么世上竟然会有这么恶劣的女人呢?苏笛,我特别委屈,我好想你 ! 我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软弱。我真是没出息。可我就是想你,也想家,想找个地方好好地大哭一场。

我当然被那家夜总会开掉了。我伤心的不是这个。我是想如果你看到我的样子,看到我过着这样的日子,你会多么难受。所以我不能顾影自怜,我要加油,赶紧走出这个最艰难的起步阶段。

苏笛,现在晚上我不再赶场子了。我只在一家干,但薪水超过了以前三家的,你就为我高兴一下吧,我在这个圈子里也算是唱出了一点小小的名气。不过,我的梦想绝不是挣钱,不是在这种地方唱歌,所以,现在我特别爱惜自己的嗓子。

苏笛,分别整整一年零九个月了。现在是冬天,广州还是花红柳绿的,我烦透这里了。我觉得南方是多么单调乏味的地方啊,想起北方的雪就像想起你一样,让人惬意,又加倍地让人焦渴难忍。你总是那么怕冷,我给你买了一条围巾一顶帽子,选了红色的。我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上台唱歌时穿了一双红靴子,很漂亮。后来,下雪了,在雪地上显得更漂亮。知道吗,我的小妹九月份上大学了,我特别高兴,本来准备联系出歌的钱就先给她交学费了。老二的学费也一直欠着,这几天才交上,总算松了口气。

苏笛,其实我知道你还是一个人。但我还是紧张,你那么优秀,你身边总有那么多优秀的男孩子,我怎能不自卑?今天我一直心情不好,我想回来算了,不管怎样,回来能看见你我就心满意足了。可我没脸回来,我将以何面目出现在你面前呢?我依旧两手空空。我一天天地回想着咱们在一起的情景,那么多的机会,好像都被我错过了,可是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相信我一定还是老样子,还是只会那么傻傻地陪着你走路,给你那些朋友唱唱歌罢了。除了这样,我还能怎样呢?苏笛,有时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任我怎么努力也填补不上的。

苏笛,我一直没告诉你,我和蕙还保持着联系。前年你毕业走后,我疯子一样找着她。我求她让她无论何时何地,都让我知道她在哪里。知道她在哪里,我就会知道你在哪里。她答应了,这两年我们一直联系着,刚来这边时,我曾问她要不要把我的信寄给你,她说不要。她说寄信有什么用,说你爱苏笛天天想她有什么用,你敢回去求婚吗?蕙这两年也不幸,她和那个老师分手了,这你当然知道。她说她经过了这次糟透了的恋爱,现在知道了男人的爱首先应该是担当,是能担当得起来。她说,晓楠,你现在不要打扰苏笛,你自己好好干,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去找她了,而她还在等着你,那就够了。否则,你就没有权力打扰苏笛,她应该有新的生活。苏笛,蕙说得对,我愿意听她的话。可我觉得自己挺怨屈的,蕙的心可真是硬啊,这么长时间,她竟然一点都不肯把我的消息透露给你。也许,是我太自私了,说到底,我可能还是考虑自己多了点。对不起,苏笛,只要你好,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能接受。

苏笛,我又被炒鱿鱼了。昨天晚上,几个小伙子点唱齐秦的《空白》,我拒绝了。你知道,那是我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歌,我说过,见到你之前,绝不再唱。我说唱什么都行,可是那些人非要我唱这首歌不可。后来老板来了,老板说你以为你是谁,你想耍大牌到 CCTV 耍去!像你这样会哼几句调调就来讨生活的人,我一抬脚就踩死一大片。苏笛,你大概永远都不会碰到这样说话的人。不经历这么多,我怎么会知道人和人原来是如此不同,人在不同的环境里能如此不同,人面对不同的人能如此不同。老板想开我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特别恨我,只是点我的人很多,他一时找不到替我的人,现在我既然得罪了顾客,他也就不留情了。他是个坏种。苏笛,有些话我不想对你说。你不知道,人有多么龌龊。

你放心,我很快就能找着新的活的,我一天都不能停止挣钱。我妈妈最近又病了,妹妹说妈忍着不去医院,害怕花钱。弟弟大三了,也该为自己的前途做点准备了,可他课余还在打工,我真不忍心。妹妹也是极懂事的,年年拿奖学金,可舍不得添一件新衣服。苏笛,你是想不到这些的,你不知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意思。我不是怪你,我小时候也不知道。那时候父亲还在,我天天喊着要唱歌,要追求梦想。现在,我只能补偿,只能替父亲管好这个家。我不能让弟妹重复我的路,他们必须好好念书,以后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地方工作上班,和你一样。苏笛,我曾经是桀骜不驯的,我鄙弃那样死水般的生活,可为什么,付出了这么多,现在,有时觉得反而是自己的生活离梦想越来越远了?

苏笛,我在这家迪厅上班已有一个月了。薪水也还可以。我还签约了一家演出公司,常去外地演出。有时节目里会请到一些大明星,他们随便来唱一首歌,就拿着几十倍于我们的钱走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走穴。那些明星,我想他们也都是艰难地打拼过来的吧?但他们现在个个颐指气使,眼睛都不朝我们瞄一眼,我很烦这些人,这个圈子里太多浅薄之徒,他们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了。最近去了好多地方,在苏州,我给你买了一件丝绸的连衣裙,同去的阿芳说特别漂亮,你会喜欢吗?阿芳是一个唱甜歌的姑娘,前几天她说她喜欢我,还说给我们伴舞的几个姑娘都喜欢我,但她们都有点怕我,说我不唱歌时整个人特别阴郁的感觉。我是个阴郁的人吗?我不想变成那样。我给阿芳讲了你,讲了和你的全部,阿芳很感动。

苏笛,这几天阿芳很惹我生气,她说晓楠我觉得你的爱情有问题,你们在一起三年,但你们没有拥抱没有亲吻,你们连一次握手都没有,你这么痴情,但你连对方的指尖都没碰着过一次,这真实吗?她说我觉得,一个女孩子爱一个人,是有献身的冲动的,苏笛在最后离别时,在那样的难过中都矜持着没扑到你怀里,你觉得这样的感情是真实的吗?她说得振振有词的。苏笛,我不允许别人这么评价我们,自从阿芳说了这话,我就不理她了。可是,这几天我总想起她的话。我心里疼得很。苏笛,如果你不是真实的,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是真实的?

苏笛,我越来越不能容忍身处的环境,环境也越来越不能包容我了。无论是什么样的演出,他们都让我们穿稀奇古怪的衣服,身上缀满乱七八糟的亮片,这些还没什么,观众们尤其是晚上的那些客人们,他们总会有那么多的互动要求,因为他们兜里有钱。但我是坚持的,我已经坚持这么久。坚持不唱我不能唱的歌,不说那些献媚的话,不做恶心人的动作。苏笛,知道吗,这一切都是为你。我永远都忘不掉最后那个晚上,你哭着骂我为什么要留长头发的那个样子。那个晚上的你,好让人心疼啊!我在那个晚上发过誓,此生决不做让你伤心的事。为了那个晚上,我在这里没和他们一样留长发扎小辫烫爆炸头,我不戴耳环不戴挂饰,没有去纹身,我永远都是让人耻笑的小平头,和白色 T 恤牛仔裤的老样子。苏笛,你不知道这是个多么可怕的环境啊,那些漂亮的伴舞有些除了跳舞还干着难以启齿的活儿,有些是白粉妹,有些不明不白就被人杀掉了。苏笛,你不知道,在这里,要活着,还要坚持一些心里的东西,是多么难。但因为你,我可以做到。我宁死也不会堕落。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说到这里了,上个月从北京来了个女人,老板的朋友介绍过来的,说要挑几个人。好多人都叫她大拿,说签约唱片公司的事她十拿九稳。她听了几首我来这里后写的歌,很满意,说先去录音试试。后来录了也满意。我特别高兴,特别感激她。后来她请我喝茶,那眼神我怎么就觉得有些不对劲,果然,她后来摸我的脸,说这么干净好看的男孩搁在这儿可惜了的,只要你听我的话,我带你到北京,我让你成腕儿。她还怕我不明白,直勾勾地盯着我,说你懂我的意思吗?只要你听我的话,包你什么都有。我打掉她的手,起身离开了。这样糟心的事,苏笛,你要是知道了,会怎样地憎恶,惧怕,甚至对所有的人都失望呢。别看你那时候在学校挺能干的样子,其实你骨子里又单纯又脆弱,你养尊处优根本没经过什么事,现在,也许你成熟一点了,但你的天性不会变的。而我经历着这些,我可能像他们说得那样变得阴郁了,但我的心不会变,如果变,我只能为你,尽力变得更好。大家吵吵的唱片公司的事,就这么可笑地结束了。但我不灰心,会有正当的机会的。

苏笛,我今天特别高兴,蕙寄来了你发表文章的杂志,总共四本。你知道吗?我最怕的就是因为情绪的缘故,因为环境的缘故,你现在不写了,我知道你热爱写作,又有这个能力。现在看来你还是坚持着,这让我多么高兴。你的几首诗我都喜欢,尤其那篇散文诗,那么美,就像唱歌时的你,是刚从清水里涉出的莲。那篇散文叫《空白》,我一看题目就知道是写我的。因为写我,我反而不知道它好不好,因为那些日子刚刚走过,那些情景清晰如昨,我不知道你是照实这样地写来好呢,还是更沉淀一点更淡远一点为好?当然,我是不懂文学的,但我希望你能走出日子本身给你的阴影,也能走出这种情绪化写作的羁绊。我总觉得你能写出更好的东西。让我欣慰的是,从这篇文章我切切实实地知道了你的等待,你不仅仅是等我唱出名,等我成功,你等待的是我为此荒废了一切的歌唱终能成为让我荣耀的事业。苏笛,我是多么高兴,你是真正懂我的人。你在结尾处虚构了一个情节,你说你收到了我的唱片,而人不归。我要告诉你的是,你收到唱片的那一天,也就是我站在你面前的那一天。如果那时候,你可以接受。

苏笛,现在我在宿舍里休息。我休了两天假。我最近老是感觉身体乏力,不舒服,却说不出是哪儿不舒服。他们几个要我上医院,我想一点点不舒服就上医院,小伙子家的哪能那么娇贵,何况医院是咱们随便就敢进的吗?可宰人了!休息两天得了,刚好看看书。今天一直在翻《平凡的世界》,觉得路遥真是个好作家,他写出了人心里的伤痛,也写出了这种伤痛中的诗意。孙少平和田晓霞在黄昏的山坡读诗的那一段我特别感动,我是流着泪水和孙少平一起读出来的:

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塞

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塞

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塞

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塞

苏笛,我甚至觉得这就是在写我们俩,你就是我的田晓霞,虽然你看上去对我没有像田晓霞对孙少平那么好。可我不满意路遥后面的安排,他让田晓霞死得太突然了,这太残忍。没有了田晓霞,孙少平怎么活啊?

苏笛,前段时间参加了一个电视大奖赛,获了奖,得了些奖金,更重要的是,让一些人认识了我。他们很重要,是对我今后的发展有用的人。我特别高兴,现在一切正在步入正轨。

苏笛 ……

苏笛 ……

苏笛 ……

最后一封信:

苏笛,手术结束好多天了,我打算出院,回家。我不能在这里无谓地延长痛苦,并且,把辛苦挣到的那些钱全部用于毫无尊严地苟延残喘。弟弟已经能撑事了,他比我能干。小妹的大学快读完了,一定要读完。

苏笛,只是你。你是我的死结。我曾想过关于咱俩的各种结局,但没有一种是这样的。命运太会捉弄人,太好玩了。你让我怎么说呢?

我曾以为我写的这些信,会有让你读到的那一天。现在,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就让小妹把它烧在我的灵前吧。我突然住院后,她去广州收拾了我所有的东西,这些信也就到了她手里。生死不由人,一切不由人。

我唯一的遗憾是,我怎么就从没抱过你一次呢,哪怕是握握你的手,也好啊。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对你更好。

那首《空白》,我一直在心里为你唱着。苏笛,你要相信我其实是感激的,感激这世上有你。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你一定要幸福。

 

 

 

半年后,苏笛调离了许多人眼红不已的工作单位,她去了另一个城市,在一所要死不活的中专学校的图书馆当了资料员。

又过了三年。这年的秋天,二十七岁的苏笛决定结束单身,嫁给史继宗。

蕙从重庆来,参加苏笛的婚礼。

在婚礼的前夜,苏笛拿出了那二百七十一封信,和蕙一起一封一封地烧掉。这是一个圆满的结束。第一次见晓楠是和蕙,最后一次见晓楠也是和蕙,现在,最后送他,也是和蕙。

蕙在流泪,苏笛没有。蕙说,晓楠他曾经为自己的梦想,也为你去打拼过,认真地活过。他是充实的,你不要太难过。

苏笛不说话,苏笛久久地久久地盯着那慢慢熄灭的火苗,盯着那渐渐变冷的灰烬。最后,她站起身,她说,蕙,你知道路遥为什么让田晓霞死吗?因为,田晓霞该死,她不死,孙少平就没法活。

蕙说苏笛你不能这么想,这里面没有你的错误。倒是我,我对你封锁了他的消息,你能原谅我吗?

你有什么不能原谅的?问题是,我如何原谅自己?苏笛回答。

十二年了,苏笛怎么能,原谅自己,原谅自己这么好好活着的一天又一天?苏笛怎么能,原谅自己似是而非的幸福?

苏笛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陶一北出现了。陶一北写过的那些故事,说过的那些话,就那么像涓涓溪流走进了苏笛的心,陶一北在阳光下的微笑,命定地照亮了温暖了苏笛生命中旷古的黑暗和冰冷。陶一北,融化了苏笛。只有陶一北出现,苏笛才知道自己也是可以爱的,可以幸福的。原来,命运也是公平的,它给了苏笛一个晓楠,就同时给了她一个陶一北,它把让晓楠从苏笛这儿拿走的,又让陶一北全部还给了她。

这是多么险的事情啊,大半辈子都要过去了,陶一北才来了。陶一北来了,苏笛才懂得,第一次懂得,那凄美悲情的初恋,那些刻骨铭心的歌声,以及这无边无际永远沉吟在歌声中的伤痛,其实,它们不是爱情,那只是苦命的晓楠以猝然的死亡完成的对苏笛的剥夺,是无法扭转的时间留给苏笛的冤案,那是一个孩子整整二十一年来没能说出来、哭出来的天大的委屈。

现在,这剥夺,这冤案,这委屈,终于走到了它们的尽头。生命中一个叫陶一北的人,等在苏笛的必经之路上,他让她彻底地告别了这所有的一切,自此走向真正的成长。

 

 

 

 

 

苏笛在一所中专学校的图书馆工作。在同事的眼中,她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图书资料员,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女人。有点和大家不一样的只是她爱读书,整天捧着书看。不过这在图书馆的整体环境里,倒也没什么特别。图书馆本是一个清闲工作,再加上这多年来学校发展的不景气,馆里就越发地找不着多少活干了,但几个同事忙得不行,过去是忙着说家常织毛衣斗地主,现在是忙着在开心网上种地养猪偷菜。他们每天一见面就兴高采烈义愤填膺地说自己攒了几百万了,说自己花园里最值钱的人参啊灵芝啊冬虫夏草啊又被人偷了!苏笛特别羡慕她们说得跟真的似的那种劲头,但她总是提不起劲儿加入到他们中间,为自己开辟一片虚拟的姹紫嫣红,丰衣足食。

她在他们的热闹外面,经营着自己的无所事事。

苏笛是一个写作的女人,多年来在地方文人圈子里有一点小小的名气,但学校在有些方面是很闭塞的,单位的同事们大多不知道苏笛在外面的活动。她发表作品时用的是笔名,只有收发室的老头知道她时不时会有一张稿费单。这样的低调,一方面是因为苏笛骨子里的淡泊,一方面也源于一种自我保护,或者自我厌弃的心理。

还有,苏笛是极不用功的。她从来没有为写什么东西过分地劳思费神过,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写写东西,而那些东西也就一篇一篇地变成了铅字。一些文友说:写作之于苏笛,好像只是一种生活的调剂,一种稳固的爱好罢了。这话貌似说中了事实,但其实不是。其实没有人懂得苏笛。苏笛的疏懒不是因为写作仅仅是生活的点缀,恰恰相反,在苏笛心目中,写作其实就是生活本身。苏笛常常看着笔下的文字,就像抚摸着自己的一段段心事。一个人的心事,怎么可以这样地公布于众呢?读到这些心事的人,又有几个是懂得你,值得为他倾诉的人呢?苏笛常常这样想,这样一想,便越发地写得少了。

苏笛干得最多的事是发呆。她常常坐在窗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从九月到十月到十一月,她看着树叶一点一点地褪掉青葱蓊郁的颜色,在越来越硬的风中簌簌发抖,一片片落下。坚持得最久的是爬山藤,它们由绿变黄,由黄变红,最后红成了火一般的颜色,那红在萧瑟的天气里,在倚窗而坐的苏笛的眼里,是多么眩目的温暖啊。然而,到了最后,那红得最久的红得最好看的,也往往在一场冷雨中骤然落下,被一些无视走过的脚踩踏,零落成泥。那样的时候,苏笛总是掖紧身上的衣服,抱着自己的双肩。她怕冷,每年冬天到来时,她总是比别人冷得早。

春天是好的。春天的阳光催万物花开,苏笛便也会觉得自己是精神的。她常常趁午休一个人在校园里乱走。校园里有很多树,三四月里一齐开花,红红白白的桃花梨花,紫的丁香红的樱桃黄的玫瑰。苏笛从一棵花树到另一棵花树下,花香浓得化不开,她的心里便欢喜得不行。但渐渐地,她的脚步就慢下来,她的眼神开始迷离,她又发呆了。发呆总是在任何时刻不期而至。

苏笛的少女时代,许多人都喜欢台湾女诗人席慕蓉的诗文,但后来慢慢地就不再有人提及了。但苏笛一直记着。苏笛在后来看了那么多书,经过了那么多事,也写下了那么些自己的文字后,还是喜欢席慕蓉的诗。其实原因很简单,苏笛爱花,而席慕蓉是在诗歌散文里写花最多的作家。《一棵开花的树》,那是怎样美丽的一首诗啊,苏笛永远都被它感动,被它刺痛。苏笛觉得,关于花,没有谁的文字可以赶上席慕蓉,除了那个呕血而死的痴丫头颦儿。席慕蓉说“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好个“慎重”一词!席慕蓉又说:“因为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地绝不错一步,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了的。”

苏笛想着这样的话,再去看那些花儿时,就常常看得痴了过去。

苏笛写过有关四季花事的系列散文,没想到就是那一组文章给苏笛惹来了一些麻烦。当然,也许出入于那样的圈子,就算没有任何理由,麻烦迟早都还是会有的。当地一个有名气的老画家,动不动写点诗写篇评论客串文坛的老头子,开始不断地给苏笛发邮件,说她所有的文章他都喜欢,尤其那些写花的文字让他读了流泪。他夸她人如其文,兰心蕙质晶莹剔透。后来,他说,我无缘出现在你的花季,但我白发残年的风景愿意无条件地供你浏览。

这是什么话!苏笛气坏了。苏笛不理解也不愿意理解这些话后面的那个人的心情。生活中的苏笛,其实是一个极其古板不解风情的女人,她对着邮件本能地骂一句老流氓,然后狠狠地点了删除键,然后又骂了一句,才算解了点心头之恨。

但那时候,苏笛还和那个圈子里的人多多少少地保持着来往。她还不想太撕破脸皮。再见那个老头子时,她跟没事人似地点点头打个招呼,没承想老头子反而得了势了,人前人后涎着脸往苏笛跟前凑。还有三五个人也往她跟前凑。苏笛慢慢了解了这个人,了解了这些人,他们是多么地令她厌恶啊。他们中年老的,以为自己挨过整吃过苦,所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都还是不够的。他们在八十年代拥有过无上的风光,便死死地拽着那虚幻的荣耀不放,想让名气和由名气而来的一切永不过期。他们中年轻的,个个张狂骄纵,自诩为新潮前卫,张口闭口外国名家,喜欢撒播流言却又摆出愤世嫉俗的清高样。他们亵渎神圣,什么事到了他们那儿,便都无一例外地失去了应有的尊严。

他们无论年老年少,都喜欢谈论女人,都热衷于谈论女人。在他们的逻辑里,凡文学女青年,都是巴不得沾上名人的,凡女诗人都是愿意陪男编辑们吃喝玩乐的,凡女作家,没有一个不献媚于男评论家的。他们有时也说哪个女作家女诗人有才华,写出了什么作品,但那样的口气轻描淡写得仿若是说谁谁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一样。苏笛听着他们的谈论,常常悲愤地想起丁玲在二十世纪初的那句话:我卖稿子,不卖“女”字。

忍耐终于到了极限。那个微雨的黄昏,苏笛被几个人死活叫去一起吃饭。在火锅店里的烟熏火燎中,苏笛忍受着他们极其乏味的谈话,那些毫无智性的宏论,那些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还有那永远的黑段子黄段子。苏笛想,再忍忍,就最后一次了,善始善终吧。可终于没能善始善终,不知怎地,他们就扯到了什么人新出的一本书。他们说鲁迅确实偷看过那个日本女人洗澡,他们说鲁迅确实和一些女弟子有暧昧,他们言之凿凿,还会心地笑着摇着头说:唉,男人的本性啊,谁能免俗呢?

苏笛拿起包,她本想一走了之,可她最终没能压住自己的愤懑,她管不住自己的嘴,她一字一顿地说:你们都少放屁!在众人无比惊诧的目光中,她走出了包厢。外面天已很黑了,苏笛站在马路上,出租车一辆一辆地驶过,没有一辆空车停在她面前。这么多的人,都潮似地要奔去哪里呢?他们所去的地方,可还有一些干净的夜晚?

彻底的决裂是在半年之后。那天,研讨会之后是聚餐,席间有认识不认识的许多人,也有一些领导来讲话,来祝酒,很隆重的样子。苏笛同席的有搞专业写作的,也有来自学校和行政单位的,他们吃着,很热烈地说着社会现状啊文坛轶闻啊教育改革啊之类的话题。就在这时候,那画家兼作家老头子在三五个人陪同下向苏笛这桌径直走来,向苏笛径直走来,他端着酒杯向大家举举,说:各位,对不起了!我不敬你们了,我只敬我的美女苏笛一杯!然后一饮而尽。所有人开始鼓掌喝彩,陪他来的那几个他曾经的下属开始向苏笛起哄,说苏笛起来,和我们的老领导干个杯,他可是为你青春焕发了呢!其他人跟着喊干杯!干杯!满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这边来了,邻桌有几个年轻人直接跑过来看。

苏笛端坐不动,那老头便又靠前一步,他低下他鬓发花白的头,大声对苏笛说:苏笛,我知道你是骄傲的,我还知道,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好几个男人对你虎视眈眈,但我相信我是最后的胜利者!说完,他又豪迈地一饮而尽。周围一片达到沸点的闹声。

众目睽睽,苏笛觉得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脑门,她有一种头昏脑胀的感觉,又觉得全身冰凉。她推开椅子慢慢站起来,有人忙着给她斟酒,有人恶作剧地把老头往她跟前推。这时人们听见苏笛开口了,苏笛不带任何前缀后缀地厉声叫出了老头的名字,场面一下子静下来,僵下来。然后,苏笛说:你给我听着,看在你七十高龄的份上,这个大嘴巴我先不抽过去我给你留着,你要是不信你再试试看,你要是一点都不想有自知之明,你试试看!她停下来,目光平平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又说:还有什么人不信,也可以试试看!

苏笛说完,没有像上次那样愤然离席,而是坐下来专注地又吃又喝。她再也没看任何人一眼。她安静的神态震慑了一大群起哄看热闹的人。没有人对她的话有什么表示。老头在一些人的拉拉扯扯下离开了。

那是最后一次。苏笛自此彻底地告别了那一群人。她后来听到他们背后说她的那些话,一些人因为被撕破了面子而极尽恶毒地咒骂她,说要封杀她,还有些人说她不会做人,明明一个玩笑就可以皆大欢喜的事,她偏偏兵刃相见,搞得大家下不来台,这么不通世事的女人,还想在文坛混,笑话!

有意思的是,偏老头还不记恨她,老头对人说他就喜欢这样有才有貌有脾气的女人。老头那么厚脸皮地发来信息和邮件,希望求得她的理解。老头说:歌德七十五岁时可以爱上十七岁的少女,可以疯狂地追求她,我还比他小两岁,为什么就没有权利表白我的爱?为什么只配得到你那样不公平不人道的待遇?

这次,苏笛再没有骂老流氓。老头的无赖里有几分孩子气,也有几分凄惶。她只得笑笑,叹口气。无论怎样,那些人是不想再见了。那样的文坛本来也没混过,现在更不想去混了。苏笛换了手机号码,注销了邮箱,从此只老老实实地行走在家和学校之间。

因为少了那么些走动,日子一下子显得很清静,时间空出了好多。苏笛有时也告诫自己,写作是不能停下的。然而,写什么呢?苏笛常常灰心,一天天的日子就像一把散沙,总是抓不住什么。经历永远只是经历,它们无法在苏笛的笔下结晶。苏笛就像冷眼旁观的人,打量着自己空洞的日子。

写作,真的很重要吗?真的,比撕去一本本书上的旧标签再给它们粘上新的条形码,比把一本本借书证从窗口接过来再把它们从窗口递出去有意义吗?真的,比打牌织毛衣开心网上过家家更能抚慰内心的孤独吗?怎样的写作,才能扫除这一天天的日子上落满的灰尘?怎样的写作,可以抚平一个女人灵魂深处如影随形不断滋长的皱褶?

苏笛没有答案。苏笛只能发呆。从冬到春,从夏到秋,苏笛在发呆中送走了一个个季节。苏笛望着窗外的秋叶,望着树上的春光,春花秋月在苏笛的手中那么浑浑噩噩地过去,苏笛就那么浑浑噩噩把自己一点一点地给打发老了。

除了发呆,就是读书。

于是,有了陶一北。

苏笛没想到,五年了,陶一北一直以来是她的星辰,但有一天,在三十九岁的这一天,他会成为她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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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阅读 编辑:索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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