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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的名字已经被人们遗忘,作为麦吉部落的首领,所有的人都叫他老爷,就连阿木的母亲也叫他老爷。老爷不苟言笑,他有一双鹰一般的眼睛,有着鹰勾鼻,还有古铜色的皮肤,这一切都符合草原上游牧民族应该有的特征。

但他平时除了走访寺院、上香点灯外,最大的喜好就是打猎。他将方圆几十公里的业务都交给管家去处理,管家又将他的权限分割成若干份,分给手下的人,那些得到权限的人乐此不疲,尽心尽职地为老爷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贡献自己的力量的同时又从中获益。老爷鹰一样的眼睛会看得见这些,但他不在意,只要他的库房充盈,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便可。他和寺里的活佛有着深厚的情感,只有在活佛到他家时,他才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容。

因为老爷威严,所有人都怕她,包括阿木。阿木的母亲似乎比阿木更怕他。虽然老爷很少发火,但阿木的母亲很少在老爷面前言语,她害怕自己的只言片语惹老爷不高兴,害怕老爷不高兴就踢翻了眼前的桌子,虽然这样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但阿木的母亲仍然在老爷面前小心翼翼,实际上她是担心老爷会责备她没生个男孩。

“我们需要一个男人来继承我们的事业。”老爷曾经给她说过这样的话。

阿木的母亲知道老爷非常想要一个男孩,可是她却连着生了三个女孩。活佛说老爷命里有个男孩,这大概也是为什么老爷见到活佛时会开心。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活佛所说的男孩始终没有出现,老爷的神色比以往更严肃,他甚至一天连一句话都不说。

“要不,再娶一个吧?”阿木的母亲站在老爷面前祈求。

“胡说什么?”老爷扔下一句话,拂袖而去,此去有两天没回家。管家也不知道老爷去了哪里。他骑着那匹黑色骏马离开的时候动静很大,他挥动手里的鞭子,鞭子发出响亮的声音,那匹马嘶鸣着跑出山岗,跑出人们的视野。

老爷回来的时候马背上就多了一个年轻的女子。

阿木的母亲躲在屋子里偷偷哭泣。阿木和阿木的两个妹妹疑惑地看着跟在老爷后面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有着不同于阿木母亲的娇媚,她坐在老爷身旁的时候一声不吭,她用陌生的眼睛打量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地碰触别人的眼光。

她许是什么话都不说就已经让全屋子的人有了危机感。老爷将一块煮好的上乘牛排捡到她的碗里,女人便深深地低下头去,满脸绯红。

这样的事情在老爷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以往都是别人照顾老爷,老爷只管坐在他应该坐的位置即可,下人们会把煮好的牛肉放在精致的瓷盘里,会把打好的酥油茶放在锃亮的银碗里,将刀叉放在锦缎之上,就退了出去。

所以,当他们看到老爷将一块牛排捡到女人前面的餐盘里时,所有人对老爷的行为感到匪夷所思。阿木也不例外。

阿木用自己的目光看向那个正在吃肉的女人,女人便放下手中的肉不吃了,她的目光看向老爷。老爷的目光看向阿木,阿木便低下了头。

不知从何时起,阿木已然忽略了自己的性别,她飞身上马,她在一场赛马大会上拔得头筹,她亦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所有这一切,她并非愿意。她非常愿意和两个妹妹一样被下人伺候,被仆人簇拥,只需关心装饰和饭食即可。

但她做不到,当她听到老爷说的那句“我们需要一个男人来继承我们的事业”时,她觉得她应该忽略自己的性别。老爷或许需要一个和他一般强壮的男人,如此,他便底气十足,便有了大声说话的理由,会有将塔罗老爷招致麾下的想法。

塔罗部落的头领是一个有着络腮胡的男人,四十出头,他还有一口瓷实的白牙,有一头卷曲乌黑的头发,他领域的面积比麦吉部落的土地面积少很多,但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有一个二十岁的儿子。

“我有一个儿子,哈哈哈。”当塔罗部落的头领和老爷在一场法事上相遇,坐在一起喝茶并准备起身离开时他面向老爷,笑得很夸张。老爷瞬间成了霜冻的茄子,他之前在活佛那里说他今年的收成有多好,他的计划有多宏大,等等,这些话都被塔罗部落的头领一句“我有一个儿子”打败了。

于是,面对阿木母亲的时候他就说“我们需要一个男人来继承我们的事业”。

“是,老爷。”阿木的母亲唯有如此回答。

老爷已经四十三岁了,阿木的母亲四十岁,或许再生一个男孩也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阿木最小的妹妹都已经十多岁了,而阿木的母亲在生完她最小的妹妹后却一直都不曾怀孕过。

阿木的母亲在老爷面前变得唯唯诺诺,阿木看到母亲史无前例的胆小,便心生愤恨。

当她听到母亲对老爷说再娶一个时,便一拳头打向那匹棕色的马,那马嘶鸣一声,扬起前腿。阿木飞身上马,不见了踪影。

实际上老爷再娶一房妻也没有关系,老爷是这里至高无上的权威。作为一个部落头领,有几房妻子也在情理之中。但老爷娶的是草原上最美的姑娘。

那时候老爷还不是老爷,他是麦吉部落的少爷,他刚刚经历了一场纷争,他满身鲜血地躺在草地上,他看见鲜亮的蒲公英开了满地,他看见一只兔子蹦跳着从自己身边走过,他看见天空有鹰在飞,他听到远处有姑娘在唱歌,歌声嘹亮而悠远,那个姑娘朝他走来,他看见她的笑容,笑靥明媚动人。然后他闭上了眼睛。少爷以为他应该就要死了,他看到了他眼中最美的景象,然后微笑着闭上眼睛。那匹一直跟随他的马在他身边焦急地转来转去。

美丽的姑娘来了,她俯身看那个躺在地上的人,那个人满脸都是血,有的已经凝固,姑娘被那个人的模样吓了一跳,她胆子一向很小,所以她看到那个奄奄一息的人的时候她急于离开。可是那匹马儿开始掘着土地嘶鸣。姑娘又反身回到那个人身边,解下系在腰里的水壶给他喂水喝,那个人睁开眼睛,露出笑容,姑娘觉得他的笑容有些迷人,于是还给他一个微笑。但只一个微笑之后,他又闭上了眼睛。

再醒来的时候,他已在一个帐篷里,帐篷里杂乱地摆放着生活用品,他躺在绵软的羊皮上,闻到奶茶的香味。他顿感饥肠辘辘,他想挣扎着起来,无奈肚子上的伤口还是隐隐作痛,他又躺下去了。他记得在之前的战斗中将对方的部落头领挑下马去,他身后的队伍振臂高呼。在他也举起手臂欢呼的时候斜刺里伸出来的一把刀刺向他。受惊的马一直驮着他跑,他身后的部队不知所终,他做梦梦见美丽的姑娘向他盈盈地笑,啊,多么美好的梦,他嘴角泛着笑意,他情愿在梦里多停留一会。

他看见一只狗躺在离他床铺不远处望着他,看到他在看它,就扬起脖颈无关紧要地叫唤两声。

帐篷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人掀起帐篷的门帘,阳光瞬间跳进来,遮住了他的眼。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急于看到阳光后面的那个人,但那个人一直掀起门帘打量他,不进来也不出去,于是,所有的眼光都进到了他的眼睛里,他抬起一只胳膊想要挡住那些刺眼的光。

站在门口的那个人似乎也在犹豫,不知进退。

“进来吧,朋友。”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大起来。

立在门口的那个人听到他的喊声便做出了决定,走进帐篷内,轻轻放下门帘。

帐篷内恢复了之前的色彩,他的眼睛也比之前明亮许多。

他看见他梦中的那个姑娘,她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姑娘,乌黑的头发宛如瀑布,又有一缕碎发俏皮地从脖颈处钻出来,她双目明媚如天上的星星,她就是东山顶上的月亮。

她倒了奶茶端过来,他将奶茶一口气喝完。她默默坐在他身旁不说话。他感触到她的体温,生平第一次感到不好意思。

“她看到了我最狼狈的样子。”他暗自思忖。

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也不怕女人的男人,他的部落里有很多貌美如花的女人,因为他是麦吉部落的少爷,所以权力允许他做别人做不了的事情。那些如花似玉的女人虽然在少爷面前装出毕恭毕敬的样子,但她们很希望少爷能多看她们一眼,如果有一天被少爷堵住,打一声呼哨再拉她上马,飞向远处,那便是更好。少爷血气方刚,健壮如一头刚成年的公牛,他让每一个被带走的姑娘大声尖叫,飞上云端。他们裸露在阳光之下,在水草茂盛处如两尾光滑的鱼儿在游弋。

时间久了,少爷便觉得这样的生活毫无乐趣,这种信手拈来的欢愉让他失去了兴趣,那些在他面前满眼飞星的女子让他从心底生出反感来。

直到他梦见那个女子。

此时他梦见的这个女子正安静地坐在他的旁边,少爷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看着她,她便低下头,脸颊升起红晕。

“嫁给我。”少爷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三个字。

显然他的这三个字让眼前的姑娘措手不及,她拼命地摇头,又拼命地点头。

“嫁给我。”少爷又一次面向她,捧住她晃动的脸。她感受到少爷炽热的温度,低下眼睑,长长的睫毛盖住大而黑的眼睛。

“嫁给我。”少爷再一次说出这三个字。

“真的吗?”姑娘终于轻声问他。她的话语如山林间的清泉般悦耳动听。

“你等着。”说完这句话,他就从绵软的羊皮上跳起来出了帐篷门。不远处,他的马在悠闲地吃着草。它听到他的呼哨声,就飞奔而来。

他飞身上马,当姑娘回过神出门寻他时,他已在远处,只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随着阳光起伏,很快不见了踪影。

姑娘在门口站了两天,她的阿爸和阿妈都跟着羊群走了,他们或许一两个月都不回来,也有可能半年时间都不会回来。

她在太阳升起之前唱歌,在月亮落下之后唱歌,她的歌声穿过云霄,她的歌声让百灵鸟停止鸣叫。

她站在帐篷外面朝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深情歌唱,她闭着眼睛想一个人的笑容,她将她的手放在绵软的羊皮褥子上寻找温度,她伏在床铺上找寻汗水的味道。

一场梦,可能是一场梦,她想。

夜半,她天籁般的歌声又响起来,在空旷的原野里千转百回,黎明还未到来,黑色的夜晚又将她的歌声吞噬,她听到自己哽咽的声音。

一场梦,可能只是一场梦,她又想。

东方露出晨曦时,美丽的姑娘又睡着了,她美丽的脸颊上依然挂着泪珠。她深睡,梦见她日思夜想的少年向她款款而来。

少年真的来了,他带着一群人马,正从遥远的地方赶来,他那匹威武的棕红色的马走出优雅的步伐,和之前飞奔而去的模样截然不同,他让他的随从们都走出优雅的步伐,他要以不同于往日的姿态出现在姑娘面前,他决定把他的爱情只给她。

马脖子底下的铃铛叮叮咚咚传向远处,附着在土地上的小花们正在草原最美的季节里竭力向上,黄的,蓝的,红的,每一朵都有着鲜亮的颜色,每一朵都有着生动的表情,那些跟在主人后面的随从也如那些竭尽全力开放的花儿一样兴高采烈地去赴一场前所未有的盛会。

一百人左右的马队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从天亮走到天黑,又从天黑走到天亮,跟在主人后面的马匹上驮着给姑娘送去的嫁妆,足足驮了十个褡裢。褡裢里装着酥油、羊毛、牛肉、奶酪、色彩鲜艳的衣服,少年想好了要以最隆重的方式迎接他的新娘,他要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美丽的新娘。

第七天早上,姑娘在帐篷里听到远处马的嘶鸣声,又有“嗒嗒”的嘈杂的马蹄声从远处驶来,她出门,看见黑压压的马队正向她的帐篷走来。她用手挡住阳光,看到远处少年骑在马上的英俊模样,一时手足无措,她急急地跑进帐篷里,又无处躲藏。她只好坐在他曾经躺过的羊皮上,心儿跳得欢实。

有人撩起门帘。

“啊,尊敬的主人,你是不欢迎我吗?我从草原的另一头来了,我翻过山,跨过河,我日夜赶路,我已经很饿,我已经很累,我想吃你家的糌粑,想喝你家的牛奶。”来人一口气用粗犷的嗓音说了很多话。

“啊,尊敬的主人,你转过身来吧,让我看看你星星般的眼睛,让我看看你月亮般的笑容,我要将你拥入怀中,我要把你带到我的房子里,房子里只有你和我,我是你的奴隶。”

少年炽热的眸子和姑娘秋水般幽怨的目光相遇时,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他们觉得互诉衷肠已是多余,姑娘星月般明媚的眼神催生少年的下丘脑分泌出更多的内啡肽。内啡肽在四面不透风的帐篷里迅速转换成荷尔蒙。

他情愿自己在姑娘那里是最简单的、最原始的,他渴望自己是一棵藤蔓,在姑娘光洁的身体上蜿蜒上升。姑娘如贝壳般闪亮的牙齿将他肩头的腱子肉咬出细碎的疼痛。而那些疼痛却让他愈加兴奋,他是一匹驰骋的野马,在找寻一个温暖又舒适的栖息地,马就要到达它所向往的地方,那里水草茂盛,那里蝴蝶在飞,那里花儿吐露芬芳。

在他们的世界里万物静默,万物都为爱情歌唱。

“来吧,我的新娘,我的一生都在等你。”

小伙子如得胜的将军般走到门外,随从们在帐篷外唱起歌谣,跳起舞蹈。几个跟随来的女子开始给姑娘梳妆打扮。

她的阿爸阿妈还没有回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可是小伙子已经等不及了,他从家里出发的时候就给土司老爷说要去迎接属于他的姑娘。

小伙子把所有属于姑娘的聘礼都留给了这个帐篷,他在想象姑娘的父母看到满地礼物时的诧异表情。他们肯定也是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等他们从遥远的地方回来,他一定接他们过去同住,再不让他们随着移动的羊群游走,他要解除他们的疲劳,他要让他们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他要让笑容荡漾在他们充满褶皱的脸上。

但是,姑娘的父母始终没有回来,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他们的羊群去了哪里。他们在某一天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了,没有和任何人道别,他们看不到女儿出嫁时的模样,似乎他们的告别只是一场远行,他们愈走愈远,找不到回家的路,却在某个地方发现如天堂般美丽的地方,于是,他们决定留下来。

也许不是这样的,但姑娘在一次次希望又一次次失望之后,情愿自己的父母在天堂般美丽的地方。

“他们会更幸福。”每次小伙子看见姑娘忧伤的眼睛时便这样安慰她,他言语不多,但每一句发自内心。

自从姑娘进了他家门,那个被所有人称为“少爷”的人不再多看别的姑娘一眼,他从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变成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不再惹是生非,他学习礼仪和礼貌,他懂得谦让和节制。

阿木来了,阿木在两年后的某个夜晚来到了这个家,阿木来的时候星星都在天上,一轮弯月也在天上。似乎,她就是从天空款款而来的天使。她有着母亲柔软乌黑的发,也有父亲微卷上翘的睫毛,当她在那个显赫的家族里呱呱坠地时,整个世界,天空都亮了。

有人说在阿木出生的时候天空有一只大鸟飞过,大鸟有彩色的羽翼,在阿木家的上方盘旋许久,乐音鸣啭,然后离去,没有人知道它去了哪里,但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觉得这是一个好的信息,少爷觉得也是。

阿木长到两岁的时候,少爷就带着她在田野里行走,看牛羊慢悠悠穿过一望无际的草原,阿木在马背上不安分地扭来扭去,阿木触摸少爷的弓箭,去拿立在门口的火药枪,每一个她感兴趣的陌生她都想尝试。

“阿木应该是个男孩。”少爷常常这样想。

所以少爷很希望阿木会有一个如阿木一样漂亮的弟弟,他在内心不止一次这样希望。

但是,阿木的妹妹来了,阿木的小妹妹也来了。当三个孩子逐渐来到这个家庭时,阿木的爷爷去世了,阿木的父亲顺理成章地成了新一任土司,大家对他的称谓都变了,所有人都叫他“土司老爷”,阿木的母亲叫他“老爷”。只有阿木和阿木的两个妹妹叫他“阿爸”。

抑或是少爷变成“土司老爷”的缘故,他越来越严肃,越来越寡言。很多时候他在那张代表权力的虎皮椅子上一坐就是一上午,他一言不发的表情令阿木和阿木的两个妹妹望而生畏。

阿木的母亲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她已经四十岁了,年月早已在她美丽的脸庞留下痕迹,那些老爷眼里最初遇见时的明媚因为岁月的侵蚀而不复存在。她知道老爷的心思,他所有的寡言和严肃皆是因为她没有生出男孩来。

太太为自己不争气的身体在暗夜里哭泣,她压抑的哭泣在体内徘徊许久,总是找不到出口。

“要不,再娶一个吧?”阿木的母亲站在老爷面前祈求。

“胡说什么?”老爷扔下一句话,拂袖而去。等他回来的时候马背上就多了一个年轻的女子。

那女子双手环着老爷的背,随着马儿行走的步伐在马背上晃成一朵花,摇曳,魅惑。老爷带着她穿过众人的眼睛,那匹马昂首挺胸,走得大摇大摆。

也许包括太太和阿木在内的人都没有想到老爷真的会带一个女子回来,但这已经是既定的事实。没有人敢反驳老爷的权威,阿木也同样。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将马骑得飞快,跨过一条河,再跨过一条河。驶向青草更青处,那里有一条温暖的河,无论冬天还是夏季,那条河的水温总是有着肌肤的温度。

阿木褪去身上所有的衣服,她要把自己埋在这条温暖的河里,忘却父亲的严肃和母亲的忧伤,还有那个突兀出现在家里的娇媚女人。

阿木的青春飞扬,乌黑柔软的发丝遮蔽了她左边的脸颊,一直垂到腰间,阿木好看的身体曲线在发间若隐若现。一缕风撩起阿木的几缕青丝,落下来,匍匐在她超有弹性的乳房上,那里有着隐隐的樱桃红。

阿木是女的,一个如桃子般即将成熟的女子。很多时候她将自己当成一个男人,只为消除深埋在父亲心中的隐痛,她以为她能做男人所能做的事情。

直到父亲将那个女人带回家之后,她知道她所有的做法都是一厢情愿。阿木觉得她一直都在做一件劳而无功的事情,拼尽全力之后,却依然还在原点。

阿木如一尾鱼,在水草间游弋,她觉得她甚至不如一尾鱼,一尾鱼在七秒之后就能忘记之前发生过的所有事,但阿木不能。她闭上眼睛,看见的却是母亲深刻的忧伤和那女子走小碎步时的万种风情。

她流出来的泪和有着温度的水混杂在一起,哪怕阿木心中有着排山倒海的伤悲,河水依然平静如往昔,它默默向东。

河里有着温度的水抚摸着阿木的每一寸肌肤,阳光在河水里形成光晕,一圈一圈的光环散落在阿木周围,阿木好看的胴体在清澈的河水里一览无余,阿木是一个女人,一个让所有男人心动的女人。

阿木回到家的时候就听到了一件她难以置信又匪夷所思的事情:她的阿爸已经带着那个女人走了!

似乎家里并没有什么变化,下人们还是井然有序地做着他们分内的事,他们木然地做饭,木然地打酥油,似乎他们来到世上只为木然地面对人生,外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关心饮食和生命,他们只有在生病不能起床的时候才和管家要一些汤药喝,汤药有时可以救他们的命,有时救不了。在他们失去生命时为数不多的人为他们哭泣,也很快有人顶替他们原来的位置,烧水、做饭、放羊,也在偌大的地里种下青稞。

所以,即便他们目睹老爷带着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出走,他们也觉得此事和他们没有半点关系。当然,他们不能阻止老爷的种种作为,不如干好眼前的事情,因为,哪怕你做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者在某一时刻陷入史无前例的绝望,太阳和月亮依然会升起,也会落下,它们在天上半刻也不会停留,到了吃饭的时间肚子会饿,人类尚且可以忍受一天之内的饥饿,但牛羊不能,它们不吃一顿就会大叫,叫声此起彼伏,令人心烦。所以,家里的井然有序对阿木来说,反倒是一种安慰。

只有阿木的母亲坐在牛毛编织的毯子上哭得甚是伤心,站在旁边的两个妹妹也是泪水涟涟。阿木理解母亲内心的痛楚,她的母亲将老爷作为自己的天,同时也在深深责备自己的无能。她觉得是她先负了老爷,老爷去找别的女人是应该的,而且她也能接受老爷将这个驮回来的女子安置在东边的房子里。她能做到心无旁骛,她可以帮东边屋子的女人带孩子,哪怕那孩子是个男孩,只是她没想到老爷和那个女人离家出走了,去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阿木有些不耐烦,她将手中的马鞭狠狠打在椅背上,一些细碎的木屑跳起来又很快落下。

她不敢对母亲说什么,转向两个妹妹,狠狠命令:“别哭了!”

两个妹妹也便不再哭。

阿木看到桌上有一封信,笔迹是父亲的。

亲爱的阿木,我的女儿:

阿爸走了,去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地方,你们不要找了,因为找不到。

如果我回来,我三年之内回来,如果不回来,永远都不回来。你照顾好麦吉部落,照顾好你的母亲,照顾好你的两个妹妹。我的阿木是草原上最勇敢的猎手。如果你有一个弟弟,我会带他来见你。

“去死吧!”阿木不知道这句话是骂给谁的,可能是给自己的,或者是那个让老爷中了魔怔的弟弟,也有可能是给老爷的。

那个还未出世的弟弟,可能是父亲未来的接班人。

“去死吧,去死吧!”

她清楚记得她的父亲在正式接任土司的那天,整个院落里充满了喜庆的气氛。新任土司老爷特意在门前空旷的场地上设宴三天,一拨又一拨的人来参加他的落座仪式,起初是声名显赫的人们,包括其他部落的头人和有着威望的活佛,他们带着珍贵的礼物来了,面对土司老爷毕恭毕敬地送上祝福的话;再是亲戚们来了,他们喜形于色,肆无忌惮地笑,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在现场醉醺醺的气氛里跳舞;最后是家里的下人们来了,他们接踵而至,在空旷的场地上形成熙熙攘攘的景色,他们匍匐在老爷和太太的面前,然后起身走向陈设在桌子上的食物,他们将羊肉吃得满嘴流油,偶尔抬头看一下旁边和自己有着同样表情的人们,相视一笑,又自顾自地吃起来。这应该是他们生命中为数不多的饕餮盛宴,也或许只有一次,如此他们还是感谢土司老爷给了他们如此难得的机会。似乎,除去他们,所有人都是为了讨好老爷,而他们是为了讨好食物。

土司老爷和土司太太坐在场地中间最高的位置上,衣着华丽,衣服上挂着配饰。太太脸上挂着明媚如往昔的笑容,向前来祝贺的人们点头致意。所有人都被她的美貌震撼,但不敢让自己的目光在她脸上逗留太久。而那些下人也只能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一眼,也便觉得有此一眼,死不足惜。十二岁的彭达也看到了太太美丽的笑容。

十二岁的阿木坐在老爷和太太中间,她几次都想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几次都被母亲的眼神按了回去。阿木看到场地里一些奔跑的孩子,她也想加入他们的行列,但太太又一次警告她要懂规矩,阿木再看一眼她父亲的严肃的表情,不敢再有别的想法。

十二岁的记忆如此鲜活,在阿木那里似乎就发生在昨天。阿木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那时候的她显得少不更事,但至少也是快乐的。

而今天,她却要用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接任父亲的职位,她要成为麦吉部落第四任土司,同时接替她父亲的权力,成为一个史无前例的女土司,哪怕只是暂时的。

没有人为她庆贺。

她在那张虎皮椅上坐了不到一刻钟便起身,她觉得如坐针毡,又觉得自己很贪恋那里又温暖又至高无上的感觉。她坐在虎皮椅上的时候就可以从木格窗户里看到底下院落的人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所有的表情在她眼里一览无余。她站起来站到窗户旁边的时候就看见了大片的田地和一望无际的田野,田野的尽头还是田野。

那些广袤的草场都属于麦吉部落,那里是牛羊的天堂,它们繁衍、成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有一切都在井然有序中发生着悄然变化。但似乎又潜伏着牛羊看不见的危险,比如游走在草原上的狼群,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那些潜伏的危险在没成为现实之前,哪一种景象都可以显现出平静的神色,看上去非常美好。




很快,麦吉土司出走的事情在另外的部落里传播得沸沸扬扬。人们奔走相告,似乎也有各种不一样的目的,或惊诧,或懊恼,或幸灾乐祸。

听到故事原委的主体不一样,脸上显现的表情也就不一样。当活佛听到麦吉土司出走的消息后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觉,他在自己金色的床铺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他在内心深处深深地叹息,他知道麦吉土司的心事,只是以这一种方式成全那些留在部落里的人的情感,他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当塔罗部落的头领听到麦吉土司出走的消息时,他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很多天都没这么笑过了,他的儿子正在院子的马匹上放置华丽的马鞍,那匹马不怎么配合,听到塔罗老爷可怕的笑声后更是惊得尥蹶子,一不小心踢到了自己主人的小腹。马主人很生气,他抡起鞭子使劲抽打马背,马呜咽几声便吐出一口长气算是妥协。

“儿子,干得好!”塔罗老爷用洪亮的声音喊道。

那天晚上的他睡得像猪一样,鼾声如雷,几乎要震翻了他的床。梦里他又一次笑起来,笑声中充满窃喜和诡异。被自己的笑声吵醒的他索性坐在虎皮铺就的椅子上抽烟,暗夜里忽明忽暗的烟头如一只心事重重的眼睛,随着塔罗老爷的吸气与呼气变换出活跃与沉寂的色彩。

就在塔罗老爷呼出最后一口烟时,东方已露出鱼肚白,他的下人们已经在管家的吆喝声中从自己低矮的屋内走到屋外,他们要在简单的早饭之后又要去干那些繁重的杂活。

此时很多人都看到塔罗老爷已站在庭院高处的台阶上,他如一座铁塔一样矗立在台阶之上,让凡是看到他的人都生生吓了一跳。

他大着嗓门让管家去他那里。不明就里的管家心惊胆战地来到他身边,不知道他的老爷会带给他怎样的消息。但听完老爷的话后他就露出了惊诧的表情,他不知老爷突然为何如此慈悲,老爷要大赦大家三天的苦力,非但要让所有人都休息,还要在庭院外摆出丰盛的食物,吃多少有多少。

可是习惯了劳作的他们对老爷突然给予的仁慈依然持有怀疑态度,他们害怕吃着吃着就惹怒老爷,然后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严酷的惩罚,所以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吃得小心翼翼,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再到后来大口大口地吃,一直吃到最后都未曾发生他们所预想的坏结果。

一群狗在人们的脚底下找骨头吃,原本一团和气的它们为一块骨头大打出手,露出尖利的牙齿。没有骨头之前它们是朋友,至少表面上是,它们经常在一起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但在食物面前都露出了原形,它们毫不相让,甚至到后来都忘记了是为什么而战斗,被人舍弃的骨头躺在地上,它们还在打架,甚至打到血肉模糊都不愿意妥协。

人们在酒足饭饱后满意地离开。走之前还要看一眼老爷的神情,即便空旷的场院上已燃起了火把,但老爷的神情在沉重的暮色中已看不清楚,火把燃烧后的火焰反倒让老爷的脸庞在火光里形成阴影,看上去一团模糊。

实际上,老爷一直都用笑眯眯的神情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直到晚宴结束,他都在用这种神情。

连续三天,塔罗老爷都在用这种不言而喻的方式宣泄着内心的喜悦,或者一种狂妄。那种狂妄在内心蓄积已久,似乎已成为一种难以治愈的疾病,令他郁郁寡欢又毫无办法,却在某一天被告知找到症结所在。于是,塔罗老爷找到了宣泄愤懑的出口,他就要用这种旁人眼中匪夷所思的做法彰显他的狂妄。

那些下人在这几天时间里面对满桌的美食吃出愈来愈多的恐慌。他们在吃饭的时候忍不住要偷偷看一下老爷的神情,他们甚至希望老爷能发一通火,好让他们吃得心安理得一些。但是没有。

于是就有一部分的人在第三天早上没来到场院上参加欢宴。

当清晨的曙光还隐匿在无边的黑暗之中时,他们悄悄地出了门,甚至连简单的早餐都没有吃。他们习惯了劳作,唯有劳作使他们心安,他们在连续吃了两天的美食后心生忐忑,他们觉得老爷的目光就是一把带着杀气的寒刀,一个个挑选他中意的人选,然后任由他处置。

那些原本在脚底下为一块骨头打架的狗不再为一块骨头大打出手,它们已在饱餐后懒洋洋地在墙根晒着太阳。它们打架的时候只打架,晒太阳的时候也只晒太阳。但人不一样,他们吃着碗里食物的时候就会从最初的不安到恐慌,再到揣测,到猜忌,哪怕内心有着怎样如履薄冰的感觉,但在表面上每一步都走得四平八稳。

但在第三天晚上回到他们低矮的屋子准备歇息时,从管家那里就传来了消息:明天一早就去麦吉部落,将原本属于塔罗部落的草场抢回来!

于是,他们吃了三天的美食就如鲠在喉,硌得人生疼。隐痛在周身蔓延开来,一点点侵蚀自己的肌肤,而那些错过最后一天美食的人又在心底生出懊悔来,早知老爷有如此想法,不如坐在那里安安心心地享用那些百年难遇一次的食物,反正明天,所有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都得跟随老爷和少爷打一次麦吉部落。生死难料。而他们这些下人无非就是老爷实现他目的的根基,老爷让他们干啥他们就得干啥,他们从一出生就被打上农奴的标签,没有土地,没有牛羊,他们只能在老爷这里讨口饭吃,而他们孩子的命运也和他们相差无几,他们从小破衣烂衫,吃着简单的饭食。而和孩子们年龄相仿的少爷则被老爷宠溺得不成样子,他想打谁就打谁,他随便拽一个孩子当马骑,就得让他骑,如若他不小心摔下来了,那个孩子还要挨打。所以,有时候他们觉得自己连一条狗都不如,狗经常在墙根沐浴阳光,想叫的时候叫几声,不想叫的时候连头都不抬,没有人跟它们过不去,它们也时常成群结队地从下人们的面前走过,没有人敢踢它们一脚。如果它们不愿意回家,也没有人会清点狗头。

但人不一样,不,是下人。下人们不一样,他们需要遵守规则,或者说是老爷的家法,老爷的家法将他们约束得死死的,他们得没完没了地干活,还要整日里提心吊胆,唯恐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所以,他们还要关心老爷的心情。如若老爷一高兴,也有可能把自己奴隶的身份改变成平民,再分一亩地,分几只羊,每年给老爷交一定的契金也是有可能的。

其实每一个被贴上奴隶标签的人都在企盼这样的奇迹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老爷现在的管家就是在之前的某一天得到了这样的垂青,他从奴隶变成平民,又从平民跃升为管家,大权在握,有些时候还可以替代老爷行使权力。他已经学会了老爷的口气,常常对着下人咆哮。那些下人看着曾经和他们相同命运的人突然间被命运垂青,变成一个令他们望尘莫及的人,同时又学会了老爷惯用的手段,有过之而无不及。原来,人是会变的,不同的环境会让一个人发生彻头彻尾的改变,甚至可以忘记自己的出处和以后的归宿。

大概这世上唯一最公平的事情就是死亡,每个人都会死亡,老爷不例外,少爷不例外,管家也不例外,而死亡之后他们可能会被天葬,会得到活佛超度,而那些下人可能会被火葬,或者水葬,但死了之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在眼下,比起死亡,饥饿更可怕,食物比活着更具有诱惑力。

此次出战必然和生死扯上了关系。然而,实际上,他们已无力关心眼前的生死,他们作为老爷财产的一部分,只有木然接受老爷安排的一切。更何况,老爷给了丰富的食物和诱人的条件。老爷许诺谁要在这场战斗中表现上乘,就有望从奴隶变成平民,所以每个人又在跃跃欲试,对他们来说,这毕竟是一条通向天堂的道路。虽然那条道路并没有鲜花雨露,而是尸体和鲜血,但他们只要踩着尸体和鲜血到达老爷希望的终点,对于他们就是到达了天堂。

这是个难眠的夜晚,有人看到希望,有人看到失望,亦有人如往日般木然。那个叫彭达的年轻人在给自己年轻的妻子做着交代。

“我们一定会取胜回来,我要第一个冲在前面,等我回来我们就变成平民了,我带你离开这里。”他信誓旦旦。

“我只求你平安回来,你要回不来,我连奴隶都不如了。”年轻的妻子泪水涟涟。

“你看,你的男人多么强壮,他吃的糌粑成了结实的骨头,他喝的水成了鲜血。”彭达想要年轻妻子的一个微笑。

“不不不,我看不见你流在身体里的血液,我也触摸不到你结实的骨骼,我只记得你碰触我时身体的温度,你一定要回来啊,你要不回来,我连奴隶都不如。”年轻的妻子依然泪水涟涟。

血脉偾张的彭达突然有点泄气,他非常希望能够得到来自妻子的鼓励。但他的希望落空了,他木然地躺在地上,用茫然的眼光盯着有着灰褐色木梢的房顶,一只蜘蛛从木梢末端拉着细长的丝线缓慢地降落下来,快接近地面时又以飞一般的速度降落在他身旁,彭达翻起身找寻它时,蜘蛛已经不见了踪影。

黑暗吞噬了整个夜晚,懊恼的彭达翻过身背对着妻子睡觉,实际上,他一直都不能入睡。一闭上眼睛他看见殷红的鲜血和被马匹践踏的尸体,他看见他阿爸滚落在马蹄下的头颅,他看见一双绝望的眼睛,那是一双和彭达有着同样颜色的蓝灰色眼睛,那双蓝灰色眼睛离彭达越来越近,彭达急于挣脱,可是他被数不清的人挡住了道路。

彭达的父亲在一场部落的纷争中付出生命,如果他不死,或许老爷选中的管家会是他,他有勇敢的心和健壮的体格,他对他的主人忠心耿耿,他甘愿唯主人马首是瞻,他的主人告诉他如果他们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他就会获得一个响亮的称呼,那个称呼的名字叫雄鹰,而他也将成为下一任管家的人选。他相信主人的话,主人向来说话算数,部落里所有的人都信任主人。听了老爷充满激情的鼓励后他带着十二岁的彭达勇往直前,或者说横冲直撞。在他快要接近对方的首领时,被另一把斜刺里伸过来的钢刀割下了头颅,血飞溅,高高飞起的头颅在风里落下,那双蓝灰色的眼睛迸裂,绝望,彭达大声喊着“阿爸”,他稚嫩又晦涩的声音被铺天盖地的杀伐声淹没,彭达被马匹带走,走进另一个陌生的部落,他和原部落的一部分人在第五天的下午被带至一个空旷的草场上,于是,他看见了现在的主人。那人强壮如牛,眼睛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他俯视着每一个人,让那些人不由自主低下头去,只有彭达,只有彭达将头颅高高扬起,他满脸倔强。

阿爸死亡时的情景在十二岁的彭达那里形成了缓慢徐放的影像,一次次进到他的梦里,他一次次被同样的梦惊醒,一次次大汗淋漓。他原本以为他的新主人会将他杀死,可是他们并没有,到后来,他们还用自己的仁慈心赐给彭达一个妻子,这个妻子面容姣好,她爱彭达,彭达也爱她。后来,彭达和她睡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少做梦,他逐渐从梦中解脱。

可就在今晚,彭达还没入睡的时候却想起了十多年以前阿爸死去时的情景,那情景似乎就发生在昨天,那么清晰。可这么清晰的画面有一段时间在彭达这里失去记忆,他几乎忘了阿爸死去时狰狞的面孔。他不知道他的仇恨应该给谁,不知道是给原主人还是给新主人。他觉得他原本的仇恨在新主人这里,因为是他的手下结束了阿爸的生命,而在后来,当他有了一个妻子,他的新主人告诉他是有人陷害了他的阿爸,那个人就是麦吉部落的老爷,彭达的心就乱了,他看着妻子的面孔觉得自己的新主人说得也有道理,如若阿爸不替麦吉部落的老爷出战,他就不会死,彭达就不会在这里,在这里他受尽别人凌辱的时候老爷赐给他一个妻子,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男人。如今,自己的主人又给出了充满诱惑力的条件,他想去试试,哪怕刀山火海,哪怕他会遭遇阿爸一样的死亡,死得毫无意义,死得无声无息。

彭达应该还是睡着了,因为他终于还是被吓醒了。醒来后的彭达索性坐在墙根里,睁着眼等一次黎明,第一次觉得这黑夜长无止境,无边无际。

彭达年轻的妻子真的很美,她有星星一样的眼睛,有花儿一样的笑容,但她脸上也镶嵌着月亮一样的忧伤。她的忧伤如水一般漫过彭达的心脏,淹没了彭达的心房,彭达千万次地问她为何事忧伤,她微笑着说没有,说只要跟着彭达就没有忧伤。

彭达在黑夜里摸到年轻妻子的手,那双本应该水润的手皴裂如树皮,他心疼地将她的手放至自己唇边。年轻妻子的身体有了痉挛般抽搐。

彭达不善于表达对妻子的爱,实际上作为奴隶的彭达似乎并没有能力去表达一种叫“爱”东西,“爱”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应该不属于奴隶,奴隶的生活里只有劳作和被谩骂。同是奴隶的人们也互相谩骂,但彭达从来都没骂过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不管什么时候都跟在他后面,彭达若是在田里,她也跟着去田里,彭达若是在草地上,她就跟去草地上,似乎彭达是一根竹竿,而她就是一枝藤蔓,离开彭达,她无以生存。

“他不能离开我。”彭达年轻的妻子常常这样想。

她不止一次地在这个夜晚和彭达说:“你一定要回来啊,你要不回来,我连奴隶都不如。”

而当彭达干裂的唇触到她同样皴裂的手时,她的内心被一种叫恐惧的东西摄住,这种恐惧从身体的某个部位开始蔓延,蔓延至身体每个部位的末梢神经,她起身紧紧地抱着彭达年轻却有些冰冷的身体。

“彭达,你不要走,我害怕。”

“你害怕什么,我连打架都不怕,你在这里等我,等我凯旋,我们就不用睡在这低矮又潮湿的地方,我带你离开这里,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远走高飞。”

彭达年轻的妻子不知道该给彭达说什么,她知道她的这种恐惧来自少爷,她害怕少爷如猫头鹰一般的眼睛。在彭达不在的黑夜里,他一定会将彭达年轻的妻子看得清清楚楚,他的利爪一定会伸向她,她一定会成为他的猎物。

多少次,少爷想方设法想占她便宜,她躲避他的眼光,而彭达却毫无察觉,她只有寸步不离地跟着彭达才得以逃避少爷的骚扰,彭达明天就要出征了,为了他的信念,去为他的主子冒险,而这个被他认定的主子却觊觎他的妻子。

彭达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是所有年轻人里最强壮的一个,他有着卷曲的长发和蓝灰色的眼睛。如若他穿上少爷的衣服,他一定是麦吉部落最英俊的男人,而现在的他,无论何时,总是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但他若知道少爷觊觎他的妻子,他必然要跑去找少爷挑战。所以彭达年轻的妻子不敢和彭达说出她心中的隐痛,再则,少爷并没有占有她,如若她说出她的怀疑,看着彭达为一个莫须有的事情去拼命,最后的结局可能就是他们两人都死了,想到这些她不寒而栗。她以为只要她跟着彭达寸步不离,就能避免和少爷的正面冲突。

但在明天,彭达就要跟着老爷带领的大队人马去参加一场战斗,而少爷却要留守他们的家园。彭达年轻的妻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如一只待宰的羔羊,几乎没有力气喊出最后一声绝望而又凄凉的叫声。

清晨,太阳从山岭背后升起来,山岭被一面庞大的雾霭遮挡得看不出本来的面目,彭达骑着一匹黑色的马,马有着好看的鬃毛,有着健壮的四肢,让骑在马上的彭达有了意气风发的表情,他手里拿着他阿爸留下来的匕首,匕首有着锋利的刀刃,彭达昂首挺胸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老爷在笑,少爷在笑,彭达也在笑,那些等待一个平民身份降临的人都在笑。

只有彭达年轻的妻子在哭。


(未完......)

刊于《十月》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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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女,藏族,青海省民和县人,中国作协会员。在《十月》《中国作家》《民族文学》《作品》等多家刊物发表作品,出版散文集《今生有爱》。获第十届长征文艺奖,散文集《青色书》入选2023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