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共同体,在现代意义上,社会还应包括人类共同体建立于相应的物质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社会观则是社会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属于思想意识范畴。社会观是人们对社会的基本看法,也是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反映;对个人目标和社会关系状况的期望;对社会生活中的善与恶、得与失、美与丑的基本判断、立场和选择。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由于人们的居住环境、文化传统、社会心理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所以在怎样认识和参与社会,如何建立和谐社会等方面,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实践与经验。也就是说,各民族在社会观等社会认知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在藏族历史上,最早的社会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的氏族社会。虽然氏族社会的规模小、实力弱,但能把分散的家庭团结在一起,使人们在生产上能相互帮助,生活上能相互照应,在抵御外部入侵和战胜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氏族社会已渐渐不能满足藏区社会发展的需要。约在公元前500年,出现了以地缘关系为主而建立的部落社会,继而由几个、数十个或上百个部落联合起来,缔结为部落联盟。公元7世纪初,以吐蕃本土部落联盟为主体,建立起了强大的吐蕃王朝。直到公元9世纪,在吐蕃王朝解体后的相当长时间里,藏区不少地方仍然延续了部落社会模式。

位于西藏山南的藏王墓昭示着吐蕃王朝昔日的辉煌

    藏族部落实行民主管理,以家庭为单位,统一组织生产劳动。部落内部的人们信守共同的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部落成员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并尊重个人的成就。虽然部落社会仍属于较原始的社会组织形式,但对其成员来说,仍具有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为了维护部落社会的群体利益,部落民众还通过集体讨论制定了不少习惯法。从内容上看,习惯法涉及部落的组织形式、成员的行为规范、具体要求以及惩戒办法等,故在处理部落内外部关系、调整各方利益和衡量是非善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纵深层面看,这些习惯法已包含了人们对社会的基本看法;对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关系的态度,甚至涉及到相应的伦理道德等。然而,社会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社会意识又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观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必然会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产生变化。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藏族原始宗教苯教尤其藏传佛教的形成并传播以来,对藏区社会、对藏人的社会观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总的看,社会观集中地表现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社会成员怎样对待社会、怎样处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矛盾的问题。在藏人看来,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而且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没有社会的稳定有序,个人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倡导人们一定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以社会道德规范个人行为,在推动社会发展中获取个人的正当利益。基于这种认识,藏民族的传统社会观集中地表现为平等、诚信、奉献、包容和乐观等。

    平等。平等涉及诸多领域,包括民族平等、种族平等,社会成员在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力和待遇等。而民族平等是人类的共同的追求,也是最重要的理想和目标。历史上,藏区多次爆发反抗外来势力的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反抗封建统治和民族歧视、反对扩张主义和内部分裂主义的斗争,藏族民众以不怕牺牲的精神,争取民族平等,维护祖国统一。无疑,民族平等也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只有民族平等,才有民族团结。即是在社会内部,有了社会成员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平等,才能够团结起来成就事业。长期以来,藏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奋斗精神,已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得以延续。

    诚信。藏族人认为,诚信是一种修为,是为人之根本。讲诚信,就是要做到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对他人要开诚布公,不隐瞒,不欺骗。拿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真情面对社会。在社会交往中,讲诚信的人会被社会接纳,遇到困难有人帮;而不讲诚信的人则会孤立无援。一直以来,藏族人视诚信为一种道德修养,认为以诚信对待社会、对待他人,是一个人讲道德、有修为的表现。以诚交友,才称得上挚友;以诚经商,才有公平可言。只有人人讲诚信,才会有诚信社会。

    奉献。社会为每个成员展示自己的才华提供了舞台,也为每个成员带来利益。在现实社会中,个人生存所需的一切,只有通过社会才能获得。然而,人不仅有“获得”的权利,更有“付出”的责任和义务。社会的进步,国家的繁荣要靠大家的努力,靠每各人的劳动付出。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而无论什么角色都承担着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奉献社会就是对人生角色饰演责任的完成。藏人认为,对社会的奉献越大,个人的收获就越多。乐于奉献社会的人,不仅会受到社会大众的欢迎,也会使自己活得有意义,生命更有份量。恰恰相反,一个人一旦离开社会,就如同“苍鹰离开蓝天,蛟龙离开江河”,根本无法生存。只知索取而不讲奉献的人是无法融入社会的,藏族社会对此类人向来是鄙视的。

    包容。藏族社会认为,包容是一种境界,一种修为,更是团结的前提。故而,历来将包容、和善作为一种社会美德而加以褒扬。说到包容,首先是容人,也就是要团结他人。团结他人需要一种境界,“要有比草原更宽广的胸襟”。提醒人们,在与不同民族、信仰的人相处,与不同学识、才能和性格的人共事,一定要保持一种包容、宽厚的心态。进而认为,只有包容才能给人以心灵的温暖,才能赢得朋友。包容,不仅仅是容人,还要容事。一个人无论处理自己的事,还是处理他人的事,不可能做到事事如意,件件称心,总会遇到一些不满意、不愉快的事。因此,我们每个人尤其官员一定要有点儿雅量,甚至要有包容他人的过错的雅量。包容他人的过错,并不是鼓励他人去犯错,而是给人以改错的机会。如果拥有包容、宽厚的思想境界和处世态度,那么何愁人们之间不能相互理解,何愁事业不成。
 
    乐观。在通常情况下,乐观被认为是一种人生态度。其实,对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的人们来说,乐观也是一种处世态度,是面对社会的微笑。有哲人曾说,藏族是一个乐天派的民族,是一个有着幽默、豁达、豪放个性的民族。其实,这与藏人的处事态度有关。藏族人认为,勤奋创造生活,快乐享受生活,是苍天赐予每一个人的权利,每个人都应在乐观、洒脱中度过一生;而不是在郁闷、埋怨和愤恨中度过一生。人生短暂,生命无常。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应珍惜短暂的生命,珍惜大家相聚的时光。说到乐观,人们还会联想到藏民族的能歌善舞。其实,藏族传统舞蹈无论是果卓、弦子舞还是踢踏舞,基本上都是一种群体性的、自娱性表演。这种舞蹈即使人们的平凡生活诗意化了、浪漫化了,又使人们相聚在一起,共同享受快乐。藏族人所看重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情感的交流。从审美的角度看,藏人的这种阳光心境,乐观、豁达的精神品格,无不孕育着自由的人性,拓展了人们的生存时空。这种乐观生命的冲动,恰恰是一种和谐的人生状态。

在藏人看来,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总体上是一致的

    社会观一词的涉及面广,含义比较宽泛。社会观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既有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很难用一条线截然划开。比如,世界观包含了社会观,社会观则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不同的文化视野中,社会观的内涵也有所不同。笔者有时感觉,越是司空见惯的一些概念,越是难以对其下一个明确地定义。更因笔者的理解和认识能力有限,恐有混淆或挂一漏万。

    最后还要补上几句话。借助藏人文化网这一宝贵平台,包括此前见网的《藏民族的传统人际观》和《藏民族的传统生态观》,连同这篇《藏民族的传统社会观》在内,笔者的三篇拙文与各位网友见面。其实,在有限的篇幅里要讲清这些问题是十分困难的,但大多数读者又不愿看连篇累牍的文字。为此,我们能否以准确、简练的文字将藏文化介绍给大家,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基于此,作为学习交流,将上述几篇短文献给各位网友。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本专题撰稿人赵永红系藏族学者,西北民族大学兼职教授,甘肃省藏人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