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最早照耀的地方,是东方的建塘,人间最殊胜的地方,是奶子河畔的香格里拉。”这句话出自一本名为《消失的地平线》的书。正是这句话,让香格里拉成了世界旅游者心目中的圣地天堂。
近来,影视剧制作者们为了追求画面的“唯美”,不约而同地把影视剧的拍摄地点选在了风光旖旎的胜景之地,从张纪中到陈凯歌,从九寨沟到香格里拉,大批人马浩浩荡荡你来我往,巨资打造亭台楼阁无尽煊赫,但曲终人散之际,为何落了个一身是非?先有《神雕》剧组践踏九寨沟的纠纷,再有《无极》剧组“毁了香格里拉”的控诉,下一个被控诉的,又会是谁?
面对满目疮痍、风光不再的景观胜地,面对如潮的游者和如火如荼的商业开发,我们只能希望:香格里拉,还有无数和香格里拉一样的自然美景,不要随着“消失的地平线”一起绝迹江湖。
自从2004年6月导演陈凯歌率电影《无极》剧组进驻后,藏在深山里的美丽的碧沽天池就彻底变了样:不但生活垃圾遍地,天池边上还留下一座高大的钢架怪物——“海棠精舍”,一座破败的木桥劈天池而过。当美丽的碧沽天池遭到破坏后,身为大导演的陈凯歌却一走了之。前来观光的游客不无气愤地说:“是《无极》毁了香格里拉!

现象一:

《无极》剧组甚至在没有请示当地环保部门的情况下,自行将一片占地四五十平米的杜鹃花推平,用沙石和树干填埋出一条长约400米、宽约4米的简陋便道。当地百姓介绍说,这些惨遭不幸的高山杜鹃都有着上百年的树龄,由于该林区属于禁伐林,当地居民平时连一棵树都不砍伐。

现象二:

2004年6月9日,这座耗资200多万元的“海棠精舍”的钢梁焊接口出现了崩裂,次日又有两次崩裂,导致工人无法正常操作。最终导致施工人员和剧组的全面撤出。碧沽天池一下子冷清下来,成堆的垃圾没人清理,残破的海棠精舍像个弃儿,孤零零地守着一潭碧水。

现象三:

2005年7月24日,《南风窗》记者来到这里寻访,看到天池旁边一处大约400平方米的空地上,除了一些树木被砍伐的痕迹外,几乎可以用遍地垃圾、惨不忍睹来形容,保留有“公厕”、“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等标志牌和一些临时房屋框架,地上除了饭盒、酒瓶和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外,还有大量的雨衣和丛林迷彩服,更有许多用来搭建帐篷的料薄膜塑。

现象四:

2003年底,当《无极》剧组宣布在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拍摄外景时,受到当地政府大力欢迎。云南迪庆州委指出这件事“是迪庆州进一步提升香格里拉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业的一次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前提下,做到减少中间环节,快速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了方便剧组的大型车辆通行,由香格里拉县交通局负责,政府投资15万元加宽、加固了通往碧沽天池的22公里林区山路;为了搭建外景建筑“海棠精舍”和横跨天池的木桥,县政府还协调了木材提供给剧组。

被毁的不仅仅是香格里拉

然而被毁的何止仅仅是香格里拉?歌手李进曾举报:“《神雕》剧组在神仙池钙化层上非法搭建用于拍摄的人工景观,破坏了自然景观协调性,更严重的是将对钙化层形成难以估量的损害;肆意践踏神仙池钙化堤,留下几十个可能多年也不能修复的印记。”
 “包括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高级督察桑塞尔博士在内的国外一些专家的观点是,九寨沟20年后可能会消失。”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旅游研究所所长张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他的语气中透露着担忧。

神农架:

第八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上传出消息,女演员柯蓝公开向自己主演的第一部电影《惊情神农架》“开炮”,对该剧组在拍摄地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破坏原始生态、剧情追求猎奇的做法提出抗议。她同时还批评电影《情天大圣》的剧组在神农架“砍掉了一大片树木,造了一个水泥的大蘑菇,现场无法再复原”。

大草原: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特别是到山川秀美且纯净无污染的大草原去旅游,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青睐。然而,记者近日在内蒙古草原的一些旅游景点采访时发现,伴随着大批游人的到来,原本干干净净的大草原,却遭到了“旅游垃圾”的污染。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目前,“旅游垃圾”已成为草原上第三大污染源,仅次于矿山和石油开发对草原造成的污染。特别是在旅游景点周围的草场,每年都发生几十起牧民牲畜因误食“旅游垃圾”而中毒或死亡的事件。

漓江:

11月份,正是漓江的枯水季节,但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却并未减少。还没有到码头,旅游车已经塞得走不动了,游客们只好弃车步行。走到码头,但见游船一字排开,不见首尾,估计至少上百艘还多。因为水量太少,设置了临时码头,游客要沿路再走十多分钟才能到,沿途裸露的河床上,到处是叫卖的小贩,尘土和垃圾齐飞。
作为中国人,最令我们骄傲的事情之一,就是辽阔土地大好河山,但是,像所有的败家子弟一样,许许多多的国人最热衷的,却是将这些遗产“折变”成经济效益。有一句已经被用滥了的话,“拥有的时候从不知珍惜,只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倒是恰如其分地描述了人们环保意识的缺失。

增强公民环保意识的呼吁

前不久香港迪士尼乐园开幕,在迎客首日,内地游客在乐园胡乱吐痰、乱扔垃圾……种种陋习给迪士尼乐园留下了不和谐的音符。当这些小节、不雅行为的图片登上报纸和网站,引来了一场国民素质的大讨论,让人摇头叹息的标题比比皆是,印象最深刻的是“丢脸丢到迪士尼”去了。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5年10月2日,乌鲁木齐市南山旅游景区有80多名韩国游客(其中包括30多名儿童),自发地组织起来捡垃圾,20多分钟方圆近1公里的垃圾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在驱车将5个装满垃圾的纸箱送至垃圾站后,韩国游客才继续游玩。
 中国公民“光说不练”的环保参与意识,使得香格里拉在经历一番“无极”洗礼后,留下了遍地的垃圾。

对政府的建议

造成对自然环境直接威胁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现有的政策和体制下,很容易出现以牺牲长期发展为代价的具有短期效益的活动。对于我国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内的人为破坏,地方政府及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护区的资源往往都是急于发展经济、增加GDP的当地政府垂涎已久的晚餐,“保护为主”的“责任感”往往抵挡不住现实利益诱惑下的冲动。
 “老百姓对保护区的破坏,相对来说还比较好管理。”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李忠对记者说,“最难办的是保护区所在地的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把保护区所保护的资源当作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发旅游、矿藏等产业。”
 我国相关法律对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的保护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在经济利益优先的情况下,都被公然违反。
目前,自然保护区较为普遍的管理体制是业务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行政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管理,实行业务与行政分离的管理体制。保护区建立后,保护区的人员组成、工资待遇、经费开支等,全由地方政府承担,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等中央行政主管部门,只对保护区进行业务指导。这种管理体制往往导致了当地方利益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保护向开发妥协的结果。
 既然要对保护区进行资源的开发,就要将保护的主体推向市场,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但由于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作为独特的资源又不同于市场上一般的资源。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与管理。这样,就要求将保护区旅游资源开发的经营权从管理权中剥离出来,将经营权交给有经验、有实力的市场主体,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经济价值。
修改《环境保护法》,制定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国家环境政策法》,成为《“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中环境法律体系建设的重点。 根据《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将制定《自然保护区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一系列部门规章,以填补生态保护领域的法律空白。
 人类不能生活在一个只有人类和完全人工化了的地球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建立自然保护区是最有效的措施,这已经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前,全国人大已把《自然保护区法》列入立法议程。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承担建议稿执笔工作。从2003年底开始进行起草《自然保护区法》,现在已经六易其稿,加上还未完成的“法律责任”的章节,将会有100多条条文,数量远远超过《条例》的44条。